去年秋收以来,湖北出现较大范围的水果、蔬菜等农产品滞销的情况。去年12月底,湖北荆门的大白菜、咸宁嘉鱼的包菜出现了滞销的情况。在此之前,湖北天门12万吨花椰菜滞销,秭归24万吨的脐橙滞销。蔬菜、水果丰收本应该是令菜农开心的事儿,为什么在田间果蔬丰盈的时候,菜农却锁紧了眉头?(1月16日《人民日报》)
原因当然很多,但从记者调查所了解到的情况看,有两个原因特别值得重视。其一是政府相关部门在规划上,缺乏科学性与前瞻性,顾此失彼,想有所作为而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甚至有时起了反作用,这就需要不断提高科学规划的水平,将好事办好。另一个应该特别重视的问题是,部分“代办”垄断收购,导致既让农民失去销售自主权,又抬高了价格,受害的不仅是农民,还有消费者,而“代办”们则从中大大获利。
这些所谓的“代办”,其实就是农村合作社、供销社、经纪人等,都是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范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是鼓励与支持的。因为单家独户的农民在抵御各种风险、适应市场、跟购买者进行谈判等等方面,能力都严重不足,不能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也不能取得正常的收益。而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许多问题可以得到比较好的解决。也就是说,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让参加的农民受益,因此,农民对它应该是欢迎的。可是为什么如今农民合作社变成了“代办”,变成了损害农民利益的组织?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原则,是可以代办其成员的买卖及相关事宜的,但对于不是其成员的农民,他们没有权利干涉。当然也无权干涉采购商与其它农民之间的交易行为。同时,通过这种“代办”,所谋取的是所有成员的共同利益。那么看看湖北的这些“代办”都是如何“办”的——对菜农,他们要求将菜交给他们“代办”,不准农民私自卖。而且,对农民收取高额的“代办费”;对来收购者,当然则是不准买,只能从他们手中买,以提高价格。不然他们还“代办”什么呢?他们对于农产品的经营形成了垄断。不是所有的垄断都不可以,但这样的垄断,已经将本来的合作社变成了“菜霸”、“果霸”,实际上已经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垄断,与合作社的经营原则相距十万八千里了。
合作社作为一种农民自愿加入的经济组织,国家给予了诸多的优惠与扶持,也对它的经营制定了相关的规范。它就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合法、正规运作,真正让农民从中受益。但在湖北,仅一个镇就有“代办”约有大大小小200多个,不是在为农民谋利,而是在充当“菜霸”、“果霸”,不仅损害农民的利益,让农民本来就紧锁的眉头锁得更紧,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只有他们自己从中大大得利。
一些头脑特别好使的人打着合作社的牌子,享受了国家对合作社的种种优惠与扶持,再来行垄断买卖之实,赚取不义之财。这肯定是不能容忍的。但要让他们自己刹车、转身,显然不可能。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该整治的整治,该打击的打击,绝不能任由他们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念得如此面目全非。
(责任编辑:王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