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不用忍受看电视剧被广告打断的烦恼了,元旦期间收看湖南卫视《你是我爱人》、浙江卫视《新版亮剑》的观众发现,无广告的开心只是短暂的,新的不适应又开始了,因为电视广告从电视剧中间跑到了两边。等电视剧开始一等就是半个小时,而剧与剧中间的广告也由5分钟变成了10分钟甚至更长的20分钟。两集之间,等待何其漫长!(扬子晚报1月2日消息)
你有你的电视剧广告插播令,我有我的广告转移权,这就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奈我何!受苦受难的还不是“被绑架”的观众!这些让群众意见纷纷的电视广告从剧中移动到两边究竟在“调戏”谁?笔者想,它们调戏的不仅是全国的电视观众,还有我们的广电总局。
我们出台这样的保护文化消费者的便民政策不仅仅是为了让商业广告换个地方挪个位置吧!如果这样,如果改革只是一次多情地“忽悠”,换来的只是“变本加厉”,那还不如默守成规,也好少一次折腾!
有多少空欢喜的政策在“调戏”着期待中的人们?
这多像一场猫和老鼠的游戏!作为看客的观众之喜怒哀乐,难道只是无视?当广电总局这只“肥猫”连一只广告老鼠也抓不住的时候,观众有没有发言权?难道我们非要让一些脾气暴躁的消费者砸掉电视!
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元素广告不可或缺,但它应当接受到人类的管理。电视广告的数量和时间应当受到节制,而文化产品消费者观众的观赏承受力应当受到尊重。我们不能让看客们总处在“被调戏”、“被欺负”的位置!
出台中间“禁插令“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电视剧每集剧情的完整性和观众收视的连贯性,非常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可那些不断跳出并加长的广告,正像某些消费者所说,如同好饭中混进的“老鼠屎”让人大倒胃口!
一条存在缺限的禁止规范,一条不能达到最终想要的效果的限广令,还不如没有的好。如果聪明的老鼠总能找到可以利用的漏洞,那什么时候游戏才能结束?而观众的时间和忍耐是有限的!君不见,生活中有多少这样的无效禁令!难道我们只是为了做做样子,增加一种摆设,作为一种表演,愚弄一下善良的观众?!
广告是一门经济艺术,它应当属于那些有兴趣观注它的人群,它不应当被强加给消费者,否则,观众会有“被强迫”的感觉!而这样的被动娱乐是谁也不愿意接受的。
看来,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仅仅用“限插令”去约束,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我们过时的广告法是不是也应当与时俱进地修改了? 中间不准插播广告,那我就插到两边,如此公然调戏“禁插令”的玩弄公众行为是不是应该有人管管?那些被经济腐化的媒体把电视的公益文化服务功能置于何处?如此发展下去,电视剧四分五裂事小,作为主管部门,广电局可就真的“脸上无光、令不成令”了!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