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日前启动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针对2011年度慈善领域的人和事进行评选。本届“中华慈善奖”设立了基本参评标准,如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及企业,年度捐赠资金均需要达到100万元以上;另外,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也将作为衡量指标。(1月3日《新京报》)
《天下无贼》里有句著名的台词:“开好车的就是好人?”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及企业,年度捐赠资金均需要达到100万元以上,不禁让人想问:“捐款越多就越具爱心?”
本届“中华慈善奖”的评选与捐赠资金直接挂勾,并设立100万这样一个高门槛,看似只是评选标准的一种细小变化,实际上却隐含着一种身份和身价上的歧视,有意无意中暴露出了评选宗旨乃至价值理念的变味。100万对企业和个人来说决不是一笔小数目,年度捐赠资金达到此要求的企业和个人可谓少之又少,以此作为“最具爱心捐赠”的参评标准,其潜台词再明白不过,没钱你就没资格谈什么爱心,“中华慈善奖”俨然成为了富人和大企业度身定作的奖项。
既是一项评选活动,当然要有一定的评选标准和规则,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然而任何一种标准和规则,都不能突破公平公正这样一个底线。100万在不同企业和个人的眼里,意义显然是不一样的,对于财大气粗的垄断企业而言,也许不过是一盏吊灯的二十分之一,但对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中小民企而言,却可能是一笔十万火急的救命钱。同样道理,不同数额的善款所表现和散发出的爱心也不可同日而语,汶川地震后,国人掀起捐款狂潮,总额近600亿元,但最感人至深的一笔捐款仅有105元,来自一位在街头乞讨的老人。相比之下,央企在捐款慈善榜上常常名列榜首,但并没有获得相应的社会赞誉,因为公众很清楚,这充其量不过是“慷纳税人之慨”罢了。
爱心本无价,不应以多少论英雄。粗暴地将慈善行为与捐款金额划上等号,不仅是一种显而易见的不公平,也无异于是对爱心的一种物化,将行善者分为三六九等,为本应纯粹的道德行为披上了一件功利的外衣,这只能让我们的慈善事业变得势利而庸俗。
谁才是慈善事业的中坚力量?谁代表和主导了慈善事业发展的未来方向?不是比尔·盖茨,不是巴菲特,也不是陈光标,而是从未在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留下名字的普通民众。众所周知,慈善事业发达的国家,譬如美国,约85%的慈善捐款来自于普通民众,正是这一笔笔来自于普通民众的、小额的、微不足道的捐款,以水滴石穿之功推动了慈善的发展和壮大,引领国民持续向善。而反观我们,据2009年《中国慈善蓝皮书》显示,个人捐款仅占捐款总额的20%。20%之于85%,这显然不能说明两国国民素质的高下,而是慈善理念和价值导向的差距。一个官办的慈善大奖竟以捐赠资金作为参评标准,缺乏对爱心的基本尊重,对民众的慈善热情而言,无异于是一种致命的打击。
设立中华慈善奖,本意是为了鼓励慈善行为,激励爱心的成长和发育,这对于艰难行进中的中国慈善而言,无疑是必要的。但在更大的意义上,这样一个声势浩大的慈善评选,还在于起到一种启蒙、教育国民,以及价值纠偏的作用。每逢大型捐款活动,公众总是习惯性地议论谁捐得多谁捐得少,无形之中把慈善弄成了一件高风险的事情。然而在如此唯金钱论的制度设计下,这样一种不健康不成熟的慈善心态不仅没有被理性纠偏,反而将得到进一步的强化,这实在是对爱心的一种践踏,走向了慈善的反面。显然,这才是“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及企业年度捐赠资金均需要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最大危害。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