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并非天生“漏水命”

2011年12月21日 06:55   来源:羊城晚报   牛日成

  广州珠江新城誉城苑小区安置公房720户拆迁户及临迁户,主要来自渔民新村、南华西、恩宁路等地。2001年至2008年间陆续搬来至今,一直备受外墙体大面积向屋内渗水和厨房、厕所、天台、窗框等渗漏之苦,四处求助多年无人管。

  “过去住的老房子漏水,到了新房子还是漏水,我们就是漏水的命”。住户享受新生活的美梦遭到重挫,变成噩梦而求告无门,只能将挥之不去的遭遇归结于“命”,情何以堪!

  如果仅仅是一两家住户屋漏,即便不算正常,尚可视为瑕疵。大批公房不约而同出现问题,已无法用瑕疵来解释,显然是整体质量问题。如此之下,任由住户叫苦连天,对工程质量的鉴定以及厘清施工、监理、业主各方的责任而加以补救始终没有动静,这本身已经十分诡异,而工程质量是否存在更大的隐患更是让人忧虑不已。

  此事牵涉的环节看似千丝万缕,住户求告的单位包括物业公司以及市、区房管局、危改所、拆迁办等等。无奈的是,伴随住户们旷日持久的诉求的却是一场“踢皮球”赛。或拆迁户原住地危改所、拆迁办以管辖权不属职责范围为由一推了之,或现住地房管部门以“尚未接手”不予理睬,物管则以房屋漏水纯属产权人的事彻底撇清关系。

  “冤有头,债有主。”拆迁户屋漏而其“主人”迟迟不现身,使问题的解决陷入窘境。其实,这批拆迁安置公房的“主人”十分清晰,它就是市房管局。按《合同法》的精神,房屋漏水自然应由出租人、也就是房管局承担修缮义务。

  如此明确的法定行为,相信本身就是对应职能部门绝对一清二楚。其为何按兵不动,这是问题的核心所在。难道这批拆迁户及临迁户在某些人眼里是“下等人”而懒得理睬,又或是房屋维修基金是否提取、何去何从不能见光,诸多疑惑有待解开。

  必须指出,这批住户无论是拆迁户,还是临迁户,他们或是支持城市建设而迁移,或是政策性荫庇而住上新房,给他们一个安居乐业的家并非施舍。因而,对于他们一场欢喜之后的不堪遭遇不能淡漠视之,不理不睬,相互“踢皮球”。民生无小事。屋漏之苦当然不是小事,房管部门不能置身度外,问题的解决不能拖延下去。拆迁户们并非天生就是“漏水命”。

(责任编辑:年巍)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