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承诺书是对道德形式的迷恋

2011年12月11日 13:16   来源:东方网   堂吉伟德

  在昨日举行的证书颁发仪式上,新当选院士现场集中公开签署承诺书,对履行院士职责、严格自律做出公开郑重承诺。这在中科院学部历史上是第一次。(12月10日《新京报》)

  自律承诺,“白纸黑字”,将誓言定格为文字。问题在于,一个人若讲规则,守道德、讲诚信,有无一纸诚诺书也无有影响;若一个人是不自律的,即便天天写诚诺书,也只是形式上的安慰。道德自觉从来不是印在纸面上,呼在口头上,而是要根植于心,践之于行,并使之成为一种习惯。

  所谓君子一诺千金。真正的自律者都是完全靠自觉,有无对外宣示都完全一样。昔日传统道德根深蒂固,人的品质多纯洁,官员不贪腐,学生不作弊,商人不欺诈,自有一套约定俗成的体系。时下,谎言满天飞,腐败官员此时还在台上义正庄严进行廉政表态,期望社会给予监督,彼时就暗箱操作,收贿索贿,忙得不亦乐乎;而商人,明面作着“假一赔十”表态,暗地里却贩假制假,而誓言不过是获取信任,谋取不当得利的手段。至于其他,高考要签诚信承诺书,餐饮服务企业办证要诚信承诺书,网吧老板开业要签自律诚诺书,一纸承诺书,如同层层传递的责任书一样,不过是一种责任转嫁,形式敷衍罢了。

  自律从来都是建立在它律的基础之上。一个人违背了道德规则与法纪纲常,故是无信无义之辈。院士选拔本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奈何遴选过程中,有拉票、有作假,也有泄密的现象,在入口上已经毫无社会公信可言,一纸诚诺书又能带来什么?揣度而言,行为已经错乱,再诚诺只会有反讽之效。

  自律的最高境界应是“此时无声胜有声”——誓言最多的人,往往将其当工具;此时的誓言跟谎言别无二致。陈光标说,人在做,天在看。这是一种无奈。层出无穷,花样翻新的诚信或自律诚诺书,既无法对承诺者行为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无以获得公众的信任,对此还乐此不疲,方兴不艾,根源还在于监管层面的懈怠,以及某种无力之感下的折衷。

  最好的自律是他律要发挥作用,比如对于院士评选,除了公开和透明之外,最主要的就是要对拉票或暗箱操作者进行严格的处罚,不但要剥夺其评选的资格,还应将其“拉黑”使之付出必要的代价。至于其他行业和领域,同样应秉持这样的原则,那就是诚信的底线一旦违背,其付出的代价无以承受,忌于后果的严重性,诚信规则才不会被轻易僭越。很多外国人讲诚信,并非天生仍君子,而是制度逼人成君子。

  总之,如果不消除滋生无信的土壤和利益诱因,一纸承诺就无以为用;如果学术诚信已经足够完善,一纸承诺则纯属多余。诚信之道,还是应当在治本之策上,多下些功夫,才能有所作为。如此,一纸诚诺书,既欺不了别人,也骗不了自己。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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