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正声书记在九届市委十六次全会上强调,公正就是要坚持公平、正义和公道。公正的基础是社会大多数人认同的社会规则,通过民主的办法,将代表大多数人根本利益并为大多数人认同的社会规则上升为法律和制度并严格执行,公正才有保障,因此民主和法治是公正的基础。诚然如是,积极倡导“公正”的价值取向,对我们的城市意义重大。
民主是实现公正的重要前提。民主的办法有利于发现、表达、集中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有利于通过参与、协商、博弈形成大多数人认同的社会规则,也有利于通过正当、合法的程序,将这些社会规则上升为法律和制度。近年来,本市在出台多项制度和政策措施之前,通过召开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认真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落实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如《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上海医改实施意见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都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较好地履行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收到了积极的效果。
法治是实现公正的根本保障。法治的关键,第一在于有良好的法律和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第二在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法律、制度既是对公民的规范与约束,也是对包括政府在内的公权机关的制约与监督——公权机关必须模范守法、严格执法,坚决纠正违反法律和制度的行为,改变违反公正原则的不合理制度。公职人员和公权机关如果违法,必须依法严格追究责任,任何人、任何机关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如俞正声书记所说,现在的很多问题,比如信访问题,归根到底是法治问题,只有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以法律为准绳,我们判断是非、作出评价、引导舆论才有底气。如果只有民主的前提,而没有法治的保障,公正只能停留在法律和制度的文本上。
党十七大报告在总结中国改革开放历史进程时概括了十个“结合”,其中之一是“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报告提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历史和现实证明,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机会面前人人平等,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努力减少结果的不平等,通过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民主和法治是公正的基础,是实现公正的必由之路。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坚持把法律、机会面前人人平等与努力减少结果的不平等结合起来,把提高效率与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就能在更广的范围和更高的层面,实现全面、均衡的公平、正义和公道。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