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罐爆炸不能只做“应急式”反思

2011年11月15日 09:46   来源:千龙网   盛翔

爆炸现场

  11月14日上午7点37分,位于西安市太白路与科创路十字西南角嘉天国际公寓一层的樊记肉夹馍小吃店,由于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爆炸,爆炸波及周围两公里建筑,气浪将汽车掀起十米余高,冲击波伤及路边公交站侯车人员和行人,现场一片狼藉惨不忍睹。截至现场搜救工作结束,此次爆炸已造成7人死亡,31人受伤。

  只因为上班或者上学途中路过一家小吃店,或者正好在附近的公交站台等车,就无辜被迫付出生命与鲜血的代价,这无疑是风险社会里一场飞来横祸式的无妄之灾。对于这样的悲剧,普通的公众除了期待幸运女神的眷顾,几乎根本无从预防无从躲避。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一个液化气罐突然就会爆炸,接着自己就无缘无故地成了受害者。因此,这样的无妄之灾最为让人感到畏惧,最怕的就是它的无缘无故与防不胜防。

  虽然这次爆炸事故的原因尚未最终确定,但基本可以肯定的是,与这家肉夹馍小吃店的液化气罐有关。事实上,液化气罐爆炸的事故,在全国范围内时有发生。百度一下“液化气罐爆炸”,能出来一个又一个血淋淋的悲情故事。只不过,类似爆炸事故在农村发生的居多,即便震塌了三层楼房,也不会受到太多关注。相比之下,这次的液化气罐爆炸事故因为发生在西安闹市区,而且正好是在上班高峰期发生,伤亡惨重,因此才上了新闻版面的头条。

  近些年来,随着管道煤气在城市的普及,液化气罐在城市使用的越来越少,除了城郊结合部以及一些老旧小区之外,主要就是在小饭馆小吃店等餐饮行业使用。就像这次发生爆炸事故的肉夹馍小吃店一样,他们使用液化气罐并不规范,安全意识非常欠缺,明明是一颗需要时刻谨慎小心的隐性炸弹,却往往麻痹大意。特别是大量使用液化气罐的一些小火锅店,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后果可想而知。农村居民使用液化气罐就更不用说了,不仅使用者缺乏基本安全常识,罐装气站也往往并不正规,农村液化气罐爆炸事故因此时有发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液化气罐自出厂日期起,最长使用年限为15年,且使用之后每4年送检一次,并由权威检验部门安装检验证明。其中,护罩由螺丝拧紧而非焊接的所谓“螺丝瓶”,自1996年10月1日起国家已全面禁止生产,按照15年的最长使用年限,现在理应已经全部报废。我们不知道这次爆炸的液化气罐是否“螺丝瓶”,但可以肯定的是,国家关于液化气罐使用的规定并未得到有效落实,特别是4年一检与15年报废的制度,因为涉及到费用承担问题,几乎已经形同具文。

  如前文所述,对于这样的无妄之灾,普通公众根本无法预防无法躲避,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在平日里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确保液化气罐的安全使用。爆炸事故发生后,西安政府决定“立即在全市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我相信,还会有更多的地方政府加入进来,积极展开液化气罐安全大检查。但是,如果没有平日制度化的常态监管,只是在事故发生后搞运动式大检查,这样的“亡羊补牢”再次被淡忘,就只是时间的问题。

  “大楼一着火,全国讲消防;道路一塌方,到处查桥梁;一有流行病,全民讲卫生;学生被砍伤,校门忙加岗;突发大车祸,上路查交则;山西出矿难,全国查安全;北京查娱乐,各省关歌厅”——这种徒有形式、应急式的,效果短暂的“带血的反思”,或许才是引爆液化气罐的最大隐患所在。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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