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客户经理;待遇:月薪8000~9999元……”9日,成都全搜索论坛上,一家网络公司高薪招聘客户经理:“父辈拥有广阔人脉者优先”,要求“在简历中注明家庭年收入、父母官职”等,引来网友纷纷拍砖。(11月10日《成都商报》)
“大专以上学历”,文凭要求不高;“月薪8000~9999元”,工资开得不少。在这么个传说中的“拼爹时代”,还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高薪招聘锁定的对象,明里是“他”,暗里是“他爹”。但凡稍有自尊、稍具自立意识的青年,都会嗤之以鼻的吧?
公司方解释称:过去也招聘一些刚从学校出来、社会经验不足的人,可很多员工刚积累一些工作经验就跑了,“对企业来说,这种损失很大”;但是此说,并不能成立。在这个跳槽频繁、流动不息、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想必该公司也有员工是从别的单位过来的吧?出去就是“损失”,进来就不说什么,账不能这么算的。并没哪个员工如孙悟空一样是从石缝里蹦出来的;流进流出,总体还是相抵的。“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要想留住人才,还在于营造一个尊重员工权益、机制公平竞争的企业环境。
然而,这家公司却是不思“浇水”,只想“摘桃”了,一纸“招爹启事”,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跃然纸上——所谓“与其招新人慢慢培养,不如直接招一些有人脉关系、能拉来订单的求职者”;而这,居然还得到四川社科院胡光伟教授的“力挺”——“从纯粹的商业角度来讲,这家公司只是想要招到社会资本较为高端的人才,用少量的人力成本带来更多的订单与收益……别人是管不到的”;在我,是不以为然的。
《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诚如有律师认为,这般“招爹启事”已涉及对家庭条件不优越、人脉狭窄的求职者的歧视。但,还远不止此。
“富二代”就不去说,那“官二代”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5条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5)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7)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党纪,并没有给“招爹启事”,并没有给“官二代”倚仗父辈人脉浑水摸鱼预留任何存在的空间。又岂容无良公司拉“官二代”下水?这又何止是在“招爹”?不分明是在“招纪委”吗?
既然这家公司能够大张旗鼓,大事招摇,公然“招爹”,也就不由不叫人心生疑窦:如此行径,是不是有着什么得以存在的社会现实基础?有鉴于此,建议纪委,能够介入查查,一则,断了它拉人下水、“招爹”生财的生意经、歪念头;二来,也看看是不是有官员违纪——“官二代”得其纵容或默许,打着父辈旗号,在浑水摸鱼,于商业活动中穿针引线,接订单,做中介,领高薪,收好处,牟私利?!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