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微山县国土局对包括留庄镇国土所在内的几起违规占地事实作出处罚决定已4年有余,但至今没有执行到位。而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的微山县国土局,近年来竟然先后获得“全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该局局长在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获“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个人”称号,2010年度荣获“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11月11日《新京报》)
留庄镇违法占地如此猖獗,镇国土所违法占地是一个重要因素。这个国土所未履行审批手续就在3亩基本农田上违法建办公楼,知法违法,还有什么资格去管别人。
自己管不了自己,上级主管部门过于轻描淡写的处罚,无疑是为其违法占地行为撑腰打气。对留庄镇二村别墅违法占地行为,每平方米罚款10元,对停车场占地,每平方米罚款20元,县国土局可真是手下留情。
微山县国土局的上级济宁市国土局早在2007年就下发《济国土资信查字【2007】第8号》文件,认为留庄二村在村集体土地未经批准乱划宅基地,且面积超标,微山县国土资源局只罚款,处罚不到位,责令微山县国土局依法依纪查处到位。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落实不到位,也成为微山县国土局继续拖下去不办的理由。
国土局不作为,反而桂冠加身,俨然一个全面过硬的先进集体,一个特别能战斗的带头人。这种奖励的激励作用本质上是反向的,跑调变味了。
政府奖励作为国家荣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特有的表现形式,对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激励作用。但一个不作为的单位能获“先进”,再次说明政府奖励工作本身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主要问题在于实施奖励的指导思想错位、缺乏统一管理、表彰项目繁多、指标划分重点不突出、评判标准混乱、搞人情奖、以奖代补、奖励时机滞后以及相关法规不配套等方面,降低了奖励工作的严肃性、实效性和公正性。
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这是效率低下的体现,连续几年奖励不断,这是效率高的体现,反差着实刺眼。事实清楚的问题解决不了,该打谁的板子?问题单位屡次获奖,又该打谁的板子?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