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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才是“四度转包”背后的最大饕餮

2011年11月11日 07:03   来源:红网   李振忠

  11月10日《新京报》报道:深圳盐田区花费160万元于今年3月翻修完成的6座天桥,几个月内有5座天桥出现破洞和鼓包。8日,深圳市路桥集团承认工程可能存在偷工减料情况,但不存在工程转包情况。而记者调查发现,工程至少经过4次“转手”。

  网上一“绝帖”至少道出了部分真相。面对一工程,一印度人说:3千元即可干好。理由是材料1千,人工1千,自己赚1千。来一德国人说:要6千元,材料费2千,人工2千,自己赚2千。最后一国人淡定地说:这个要9千元,3千给你,3千我的,剩下3千给那个印度人干。说其绝,因为有其现实对应,一种人施工既省材料又省人工又能有基本质量保证,如第一个印度人;一种人施工既要高质量又要好材料,如德国人;一种人专门偷懒耍滑通过贿赂分赃层层转包自己不出一分力而大赚其钱,如国人中一层层的包工头包工队。

  对市民质疑的工程款变成25万元一事。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东部交通运输局负责工程质量的林枫说,这25万元是支付给具体负责施工人员的劳务费,包含在总共30.4万元的总劳务费中,除了25万元劳务费,还按6.33%的法定税率纳了1.9万多元的税,剩余的部分为佳景劳务公司赚取的“利润”。第一层分包商是深圳市路桥集团盐田分公司,第二层是盐田分公司下属的佳景劳务公司,第三层是“曹老板”,第四层是深圳市昆昂运动场地工程有限公司。而令人奇怪的是,连深圳交通运输委负责工程质量的人士都默认层层分包商的“赚利润”行为,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其实说的直白一点,大包工头完全可以是“皮包公司”,只要是深圳市盐田区“钦定”的承包商如深圳路桥集团,均可以随意再往下“分包”。层层分包之下也就意味着层层剥皮吃肉“赚利润”。而这种“赚取利润”的简单重复分赃分包行为,又是在官方默认之下的公开贪污行为,这才是160万变25万的全部猫腻。既然允许这种不干活就可以公然分赃的勾当,那也就等于永远失去了质量保证,永远都是一堆“豆腐渣”。

  第二层的佳景劳务公司林松林甚至不知道“曹老板全名叫什么,电话号码多少。”可见其工程分包存在着多少管理漏洞、质量漏洞,大撒把“无人驾驶”之下,又哪来的质量建设?

  因此说,“四度转包”甚至五度六度七八度转包,恐怕也是一种“成熟工艺”,不过这种“成熟工艺”是用来瓜分公款、瓜分纳税人钱财的一种饕餮形式而已。

  谁才是“四度转包”的最大饕餮?不妨查查负责该工程的第一责任官员、第一责任分包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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