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做了一件好事。为了让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不流泪”,2011年10月17日,浦东新区对因救落水工友而牺牲的刘海龙等23人授予“浦东新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凡受伤或牺牲的浦东见义勇为者,将获得15万元的浦东见义勇为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部分见义勇为者在获评市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后,已由市见义勇为意外伤害保险给予理赔。刘海龙是浦东见义勇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首个获赔对象。这已经是浦东今年举行的第三次“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94人获得荣誉。
浦东新区此举的标本意义在于,能激励更多的人在遇到他人受伤害时挺身而出。刘海龙是来自江苏睢宁的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一位18岁员工,今年7月25日晚,当他与工友袁纪强、汪胜凤等外出返回宿舍途中,因天黑光线差,汪胜凤不慎从小桥上跌落河中,在没有任何照明条件和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刘海龙和袁纪强奋不顾身跳入漆黑的河道中救人。经过两人的奋力营救,汪胜凤被推至岸边。袁纪强在救人过程中因肺部轻微吸入积水,被送进医院治疗。刘海龙却因体力不支沉入河底。
对这样一个平民英雄,社会应该多多关心他。英雄流血,意在救人,本来并不在乎经济上的回报,但不幸受伤而又无钱疗伤,有的甚至付出昂贵的生命代价,如果不去关心,势必造成一种错误的社会导向,即见义勇为的英雄反而受到社会的抛弃。据媒体披露和有关机构调查,见义勇为的英雄及家庭,八成以上生活堪忧。遗憾的是,我国至今还没建立一个针对见义勇为人员的长效社会保障体系。今年浦东新区见义勇为评选部门购买了见义勇为意外伤害保险,我是非常赞成的。可我还要建议全国人大加快这方面的立法,从根本上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生活保障问题,让好人有好报,让“平民英雄”流血不流泪。 过去有一句俗语:“好人不长久,祸害一千年”,在这样一种价值观指导下,许多人不愿做好人,南京一位九旬老人瘫倒在人行道上,老花眼镜和毛线帽子都掉在了一边,过往路人却小心地“绕个弯儿”走过。小悦悦在广东被碾,18名路人默然经过而不施救。这种“只管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看客心理,是社会失范的表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突出强调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性,这对于团结和引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我们的社会应鼓励更多的人在他人危难时刻,理性地、力所能及地伸出援手,政府有责任让“好人好报”“以德报德”见证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力量!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