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别让残疾人伤心,可否?

2011年11月03日 10:47   来源:东方网   徐新明

  11月1日,一份由民间公益组织发布国内首个《残疾人乘机状况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民航存在多种歧视残疾人做法。全国24家航空公司普遍以未提前告知、未提供相关医疗证明等拒载残疾人;过半航空公司还称,如果残疾人引起其他乘客不适或反感时,可拒载残疾人。(11月2日《羊城晚报》)

  不久前,媒体揭露,残疾人老师有损教师形象,所以不让其转正。无独有偶,航空公司以“残疾人会引起其他乘客不适或反感”的理由,可不让残疾人乘机。为此,航空公司普遍为残疾人设置障碍:有的要求残疾人乘机须“事先告知”、“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有的要求在指定地点购票时申请;还有的限制残疾人乘机人数,如航班座位数为101-200个时,残疾人数不得超过4名(含4名)等。

  航空公司的规定令残疾人十分伤心。残疾,是人体的一种遗憾。残疾,已令残疾人痛苦;歧视,更让残疾人痛心。我们不禁要问航空公司,为什么要求残疾人乘机须“事先告知”、“提供相关医疗证明”,而不同样要求健全人提供?要知道健全人中也存在着航空公司所规定的不适宜乘坐飞机的疾病?难道所有人都必须提前告知航空公司?航空公司明明知道残疾人,尤其是肢体残疾和盲人走路十分不便,却要求在指定地点购票时申请,这不是故意设置障碍,进行刁难吗?至于以“限制残疾人乘机人数”、“残疾人会引起其他乘客不适或反感”等理由,不让残疾人乘机,更是歧视残疾人的行为。对残疾人处处刁难,处处歧视,这反映航空公司一种心理的残疾,这些歧视的做法,更折射出航空公司铜臭熏陶下的“心理残疾”的丑陋。

  残疾人是弱势群体,但也有尊严和权利。我们党和政府历来关心、帮助和扶持残疾人。我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七条规定:“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把是不是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道德范畴问题,纳入并上升到国家法律约束性条款,这是我们社会进步的表现。须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文明状况如何,不光是看你GDP有多高,生活如何富足等,还要看你对待残疾人及弱势群体的态度如何。

  其实,残疾人不仅值得关心、爱护,而且是值得我们尊重的。许多残疾人身残志不残。由于残疾的磨练,残疾人往往具有更加坚强的意志去努力奋斗。在中国,有轮椅科普作家高士其,有肢残数学家华罗庚,有无左臂的国务院副总理余秋里等;在国外,有美国唯一连任四届的肢残总统罗斯福,有两耳失聪的发明家爱迪生,有又盲又聋又哑的社会学家海伦.凯勒,有全身瘫痪的天体宇宙学家霍金等,他们都是经过不断的努力,让自己生命的火花放射出耀眼的光芒,为人类作出突出的贡献。我国各类残疾人有8300万之多,普通的残疾人同样如此。如中国达人秀首届冠军断臂刘伟以坚强的意志,成为用脚演奏的钢琴演奏师,不是让我们激动不已吗?

  再过一个月的今天——12月3日,就是第21个世界残疾人日。我国率先加入《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我们希望,航空公司要从讲政治、讲人权、讲人道的高度出发,迅速纠正这些歧视残疾人的做法,以我国《残疾人保障法》为基础,及时制定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乘机规定,切实为残疾人办好事、做实事。让那些曾经并且仍然为人类健康和社会文明进步付出代价的残疾人,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关怀和温暖。我们当中的每个人,只有他们生活得更好,我们才能够更加幸福。同时,作为中国现代化的窗口,国内民航应该是一个体现人性化,公平化的平台,一个宣扬平等、博爱、和谐的平台,只有不断提升服务不同人群能力,竭尽所能为乘客提供富有人性化、舒适、自然的乘机环境,中国航空业才能有更好发展。

  航空公司,请您再也别让残疾人伤心!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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