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尽的贪欲之下还将有多少“失声痛哭”

2011年10月29日 07:29   来源:红网   陈谊军

  据10月28日《广州日报》报道,昨日上午,随着主审法官的判决宣告,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一案判决结果揭晓。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李启红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交易罪及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没收财产10万元。李启红庭上失控失声痛哭。

  这是将令许多人都难以忘记的镜头:宣判后,李启红当庭哭喊“今天是我人生最痛苦的一天”。如果我们看到过更多贪官此类的镜头,也许会更有感触。一个人身处顺境与权势之时,所说之言或者有假,但是,当一个人从高峰跌入低谷之后,甚至从人们仰慕的有功之人成为罪大恶极之人,这样的人所发出的声音,所表现出来的举止,是最值得令人深思的。正所谓“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贪官的悔后之言,之举,是为前车之鉴,我们应从中得到必要与深刻的警示。

  是应该失控失声痛哭的,因为从有功之人变为了有罪之人。一个曾经的女市长,站在人生的极高起点,接受四方的称赞与好评,享受着权力光环带来的好处。如今,却落入牢狱中,受到刑罚的严厉的惩处。权势不再,风光不再,罪恶之身难以面对世人,岂有不失控失声痛哭之理?

  是应该失控失声痛哭的,因为身受囹圄之灾的还有亲人。我们看到,同时接受判决的,还有李启红的丈夫林永安、弟媳林小雁、弟弟李启明等被告,分别被判处不等的有期徒刑。原本很好的大家庭,快乐的大家庭,如今亲情支离破碎,惩罚落到每个人的头上,在牢狱之中以不光彩的形式“团聚”,此种情景是何等的讽喻?

  后悔几乎是每个贪官落马后的必然,人生的政治账、经济账、自由账、亲情账等没算好,岂有不悔之理由?真应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老话。此刻的李启红进行了深刻的忏悔,“我是从骨子里热爱党的,我身上还有好多好的品质”,“我十分后悔痛恨自己的过错,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请法官相信我”——这样的忏悔来得是这样迟,这样的乏力!

  “贪爱沉溺即苦海,利欲炽然是火坑”(《重订增广》),说的是,沉溺到贪占和爱欲中就是进了苦海,利欲太重了就等于跳进火坑。失声痛哭的落马女市长应成深刻反面教材。更多的领导干部当明白:贪欲实乃害人之欲,廉洁应是从政之本,守得住防线,守得住廉洁,守得住诱惑,才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算好人生之账,才可踏踏实实、干干净净的生活好每一天。否则,贪欲之下还将有多少“失声痛哭”?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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