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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公民道德建设有效性的路径

2011年10月11日 09:36   来源:新华网   中国伦理学会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孙春晨

  公民的道德水平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志。与快速发展的物质生活相比,我国公民文化生活质量的提升相对滞后,而道德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更成为人民群众最为不满的主要社会现象之一。在社会发展的新时期新阶段,公民道德建设能否取得成效,直接影响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为此,必须紧密联系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新情况、新形势,从多方面入手,不断创新公民道德建设的实现方式,提高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性。

  要切实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努力营造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的社会支持条件。“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只有将以人为本的理念具体化,体现在维护公民生存和发展等基本权利的细微之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需求,才能形成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的和谐社会氛围,从而增强全体公民履行道德义务、培育个人道德品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引导功能,创新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制度设计。各类媒体尤其是党报党刊要坚持“三贴近”原则,及时掌社情民意,分析各种社会思潮,传播社会核心价值观,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创新制度设计,鼓励和支持一切有利于培养人的道德情感、提高人的道德素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验和尝试,并将成功的经验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持久地开展下去,形成以制度促建设的长效机制。

  着力培养人民群众的道德素质,重视领导干部的道德表率作用,抓好重点人群的道德建设工作。在公民道德建设中,不能仅向公民提出道德要求,而应从公民的内在道德需求入手,从公民的日常生活、职业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实际出发,紧紧抓住培养公民的道德素质这一中心环节,将外在的道德行为规范转化为人的内在自律要求。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公众人物等重点人群的道德建设,更加不能放松,他们因其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强大的示范效应,一言一行有着特殊的影响力。

  积极开展群众性道德评议活动。道德评议会是人民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创造,是公民道德建设收到实效的实现形式,具有组织和发动人民群众进行自我道德评议、强化道德教育、促进道德水平提高和社会风气好转的作用,是引导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公民道德建设实践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可以通过道德评议会将公民道德建设与公民道德生活民主自治有机结合起来,抓住那些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采取耐心疏导、民主讨论、平等交流的方法,在潜移默化中解决邻里纠纷、化解家庭矛盾、缓和人际紧张关系,让人们在参与道德评议中实现道德素质的共同提高。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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