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名叫“若小安1”的微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该微博以“杭州失足女”身份发布了400多条微博,其在微博给自己贴上了“鸡”、“小姐”、“性工作者”等令人咂舌的色情标签,还采用了“纪实”手法描写跟3000人有染,其中不乏“官员”、“教授”,引起了网上的大量跟帖及媒体的关注。
真相到底如何?“若小安”到底是何方“女子”,竟然把“失足”当卖点,把“做妓”当标签,在“色情”描写的背后,在“底层”生活的影子下,是“无奈”,还是“卖弄”,其中是否还有“官员”、“教授”等非底层人员的违法犯罪违背道德良知的行为在里面?
网友很纠结。
真相开始大白于天下。根据上述网络传闻中涉及的卖淫嫖娼线索,杭州警方高度重视,部署开展了调查工作。9月27日下午,杭州警方找到了“若小安1”微博的撰写者林某某。现已查明,林某某,男,1980年出生,已婚,育有一子,现任浙江省某文化传媒公司一刊物主编。为吸引网民关注,提升自己网络知名度,林某某从今年1月份开始,模仿外国文学作品,通过微博编造并发布“失足女接客日记”。
原来如此。“若小安”这个失足女、弱女子,竟然是个长胡子的男人,“她”的所谓“接客日记”完全是无中生有、意淫捏造,目的是为了提升知名度,也就是骗几个钱,满足他的变态欲望。真是要怎么恶心就怎么恶心,要怎么恶劣就怎么恶劣。
当然,编造“若小安”微博的男人林某某被公安机关行政警告并处罚款,这是他咎由自取,完全应该。但是,像林某某那样,编造耸人听闻的谎言,并通过微博进行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并非孤例。近来,已多次发生肆意捏造事实、编造谎言在网上肆意传播的事件,如所谓“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的47号公告”、“广西贺州某粉店使用火葬场尸油煮粉”、“浙江海宁癌症村”、“西北某大学3名女生被强奸,校方为封锁消息承诺保研”、“福建某大学发生爆炸”等,经有关部门查明均属编造。这些还是大的网上舆论事件,至于一些影响较小的网上传言、谎言,不是时不时的在广大网友身边发生吗?
网上编造和传播谣言的行为,污染网络环境,败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严重损害了我国互联网的形象和公信力,互联网业界和广大公众强烈愤慨、一致谴责。清除网络谣言这颗毒瘤,需要广大网民、互联网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网民在上网时应守法自律,做到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互联网企业和网站要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不给谣言提供传播渠道。欢迎广大公众积极举报网上虚假信息,铲除网络谣言滋生的土壤,共同创建一个诚信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有关部门也要像杭州公安那样,该出手时就出手,依法惩处制造和传播谣言的人员及网站,追究其相关责任,刹住这股利用微博捏造事实、编造谎言的歪风。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