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氏弃儿”案 真相还须更有力量

2011年09月30日 11:31   来源:千龙网   邓海建

  湖南邵阳计生部门被指强行将十余名婴幼儿抱走送入福利院。计生人员向家属收取社会抚养费以赎回小孩。对于交不起罚款的家庭,婴幼儿被以收养名义“销往”国外。9月28日,邵阳调查组称未发现买卖弃婴行为,对12名责任人给予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处分。(9月29日红网)

  “无抢婴、无买卖”,这是邵阳弃儿事件的官方版定论。四个多月逝去,猜也猜了、骂也骂了,淡定的调查组与不淡定的花边后续,丝丝扣扣地提醒着舆论:公众对“弃婴”疑团从不曾淡忘。官方结论不是洪水猛兽,也没必要对此贴标签判断,咱姑且信之。但既然是板上钉钉的“真相”,自然就不惧善意的质疑与推演。

  首先,这世界从无“清者自清”的逻辑。既然没有神仙,就不能令人妄自信任自查自纠式“彻查”——记者从邵阳市获悉,该市隆回县高坪镇“弃婴”事件披露后,“市、县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问题是,既然是当地市、县部门疑似出现的问题、而且还可能是丢脸丢到国际上的重大问题,没有第三方独立调查组织、甚至也不曾见到更上级的内部监督逻辑,仅仅是自己查自己,就算是清白的结论,其“口径”难到真到了“身正不怕影子斜”的臻境?

  其次,该结论认定“在该事件中,有关工作人员工作不实,方法简单,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根据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关规定,邵阳市“对周小芳、李子健等12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等处分”。这是一个让人分裂的判断:一者,既然只是“工作不实、方法简单”,怎么就违规违纪了——还是“严重违规违纪”?二者,撤职不是小事情,那么,“严重违规违纪”的究竟是怎样的行为?这样的行为涉嫌不涉嫌到违法?三者,12人违规违纪,总得有个理由,他们究竟是法纪不清还是利欲熏心?是偶发事件还是群体沦陷?

  更耐人寻味的是调查其间的诸多“花絮”。譬如6月22日,寻找女儿决心最为坚决、正欲循法律途径维权的两位家长——高平镇凤形村8组村民杨理兵、高平镇黄信村8组村民周英和,突然因“嫖娼”而被邵阳警方控制。此事疑点有二:一是诱使两位家长去洗浴中心“放松”的另一位所谓“家长”,竟然成功于被查前人间蒸发,且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被证明皆系伪造;二是三人进入包房不久,邵阳市警方特警二队突然从天而降……谁想害维权家长?警方何以如此表现神奇?最善意的揣测是:或许这些皆为巧合,但越是巧合的事情,恐怕越需要回应民众的质疑。

  于公共权力而言,任何的危机都可以是一次契机,抑或是另一场更深危机的序曲。邵阳弃儿案之蛛丝马迹,看起来令人发指,公众自希望这是一场“误会”,或者起码事实本身没有细节呈现出的惊悚那么糟糕。但要还原邵阳弃儿案的“是非”与“真假”,仅仅靠涉事部门的“红口白牙”,估计很难取信于民,真相还须更有力量——不妨建议地方部门做好两点:一是对应于媒体揭示的诸多证据与事实,逐一拿出可靠的内容加以反驳;二是以开放的姿态阐释好“定论”,不惧怀疑、欢迎质疑,与民意有效沟通。谣言倒了,真相自然就立起来了。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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