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拥堵免单别限于黄金周

2011年09月30日 11:15   来源:东方网   刘凯玲

  今年国庆黄金周假日期间,出行客流车流将会骤增,上海市公路管理部门已启动应急预案,届时,缴费车流排队超过1000米时,在不影响前方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对部分车道实行免费放行措施,提高道口通行速度。(9月29日《新闻晨报》)

  据了解,为了节约经济成本,不少高速公路的收费道口只开一半,或者更少,交钱还得排队,尤其是节假日,天气不好的情况下,排队情况更加突出。少开道口,或者工作人员数量较少,虽然节约了人力物力成本,但是从服务角度来看,道口不能方便车辆快捷通过,就是收费站的怠慢与失职。

  针对国庆黄金周期间车流集中、交通拥堵的实际,上海市公路管理部门启动应急预案,缴费车流排队超过1000米时,将对部分车道实行免费放行措施,提高道口通行速度。可以改善“十一”交通拥堵状况。如是人性化举措,保护了司机的利益,保证了交通畅通,提升了公共服务形象与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但是我认为,在提升服务品质方面,上海公路管理部门还应该更大气一些。而且收费站拥堵免单应该成为一种制度常态,而不是局限在黄金周这么一小段时间范围内。

  其实,收费站拥堵免单并非上海公路管理部门的创造。2007年1月江苏省就正式通过了《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该条例规定,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10台以上车辆等待交费,或者开足道口后,待交费车辆排队超过200米,收费站要免费放行。从法律的层面对收费站拥堵免单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该条例的规定,即使因为大雾、冰雪等原因关闭道口或者收费站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拥挤、堵塞,收费站也要免费放行,与江苏省车辆排队200米就免单的规定比起来,无论是从执行时间范围还是拥堵距离来说,国庆黄金周期间车辆排队1000米才部分车辆免费放行,显然不够大气,只是一条权宜之计。

  应该承认,这些规定在保护司机利益的同时,也给收费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挑战。需要收费站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水平。有时还得“牺牲”部分经济利益。但这是公共服务企业应该做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公民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公民通过高速公路,他们与交通部门之间就是消费合同关系,交通部门理应为他们提供周到的服务。而且收费站并非单纯的经营性企业,带有公共服务的性质。对司机来讲,他们为交了钱,却享受不到良好的交通服务。排长队,既耽误时间,也影响心情,有时还造成经济损失,他们无疑心中憋气。但憋气归憋气,交通服务依然故我,长队还是长队,这显然不是司机希望看到的。收费站拥堵免单对司机来说也是一种补偿与安慰。

  进一步说,根据交通部的规定,在同一条公路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点的间距不得小于40公里。但事实情况是,有些高等级公路每20公里甚至更短的距离就设立收费站点。即使我们目前难以大规模撤除收费站,但是在特殊天气条件与收费站拥堵的情况下免费放行车辆,保障道路畅通,显然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在这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可以借鉴地方立法的经验,制定统一的收费站拥堵免费放行规定,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局面,从而确保道路畅通,维护司机的权益。

  不仅是公路收费站,其他公共服务行业也应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公众。比如客户到银行存取款,到电信公司缴费,由于客户集中,或者营业窗口数量少,造成顾客长时间等待,或因为执法机关或者公共部门服务不到位,办事拖拉、推诿,造成百姓办事拖延,等等。这就说明有部门对如何做好服务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服务工作缺位。其他服务部门也应该为自己对公众的怠慢承担责任,比如,表示歉意,给予公众一定的补偿等。这个问题值得思考与探索。总之,尊重服务对象,体现的是一种尊重、一种责任。任何一个行业都不应该“怠慢”公众。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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