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乃玲/图 来源:红网)
有网友曝光江苏海安县的城管局长因公务繁忙,其妻代替外出考察。海安县城管局办公室朱主任称物业协会组织前往西安和延安、为期5天左右的考察,局长夫人自费付2800元参加活动。物业协会是民间组织,不隶属于城管局。(9月29日《现代快报》)
局长夫人到底是“代夫考察”还是自费旅游,目前还没有定论,我们不好妄加揣测。不过,不管是不是“代夫考察”,都不应该掩盖城管局管理的物业协会组织了一次公款旅游这一事实。我们不要纠结于雷人的“代夫”,而忽视了“考察”的问题。
禁止借开会、考察、学习等名义组织变相旅游,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明确规定,为党纪政纪所不容。海安县城管局办公室朱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本次考察属“半旅游半考察”性质。显然,这次“考察”活动从一开始就是在违规操作。
面对质疑,网友“物业行业管理”解释说,“应物业会员单位的要求,县物业行业协会组织部分会员单位外出参观,从安全和节约成本出发,协会委托旅游公司运作。旅游公司为了利益最大化,吸收了社会人员跟团,所有社会跟团人员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负担”,这样的“辟谣”贴在为局长夫人撇清干系的同时,已经不小心暴露了大部分成员的公费属性。
虽然到底是哪些人参加了“考察”活动现在还不得而知,但如果局长想去,一定能光明正大在公费之列,否则不会出现“代夫考察”的怀疑。而城管局办公室主任对物业协会这个民间组织的活动“门儿清”,说明两者之间的关系远比简单的“业务指导”亲密,城管局明显是活动的参与者。虽然城管局长没有亲自参与“考察”,城管局的其他人员有没有参加?这显然应该说一个明白。
如果局长夫人“代夫考察”属实,这当然是腐败行为,但有人借考察之名行旅游之实,同样违反了规定。我们不应该让雷人的“代夫”掩盖了公款“考察”的本质,有关部门在调查局长夫人是不是自费的同时,更应该查一查到底是哪些单位哪些人公费参加了这样的“考察”。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