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退票费”不如再往前多跨半步

2011年09月17日 10:25   来源:红网   孙梦

  铁道部9月15日称,自9月25日起,火车票退票费标准下调:开车前,退票费由原来每张车票面额20%计收下调为按5%计收。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另外,铁道部统一全国客服电话为12306。(9月16日《都市晨报》)

  经历了“黄牛党倒票”、“高铁晚点”、“动车车祸”等一系列阵痛后,铁老大终于低下了高贵的头颅,连续打出四张温情牌,尤其是在火车票退票费上做出了“让利于民”的慷慨姿态。然而高兴之余,莫忘了退票费只是“降低”,并未“取消”,也就是说霸王条款依然存在。

  乘客与霸王条款苦苦战斗了15年,这15年来铁老大始终摆出一副“存在即合理”的高傲姿态,现在突然大踏步让利,个中原委耐人寻味。按照铁老大的说法,“因为群众呼声高,为了让人民群众满意,所以决定下调退票费”。然而翻阅近年来的火车票退票费诉讼案,既有乘客的频繁诉讼,也有律师事务所介入,更有发改委的过问,民间和官方如此密集的“呼声”,早已就“不满意了”,为何直至15年后才“决定”?

  让人费解的还有收费标准,为什么偏偏是5%,而不是6%或15%?铁老大的解释是“这个数字是业务部门经过周密计算得出的,是在一个合理的收费范围中确定的标准”。根据最新披露的铁道部近五年财务报表显示,过去五年铁道部的资产负债率累计增长37%,目前总负债已逾2万亿元,而且随着铁路建设投资规模的扩大和燃料、电力等成本上升,未来铁道部负债规模还会进一步增加。换一句话说,铁老大在效益并不见好的紧要关头,为何还会“割肉于民”?如果企业在“负重前进”时下调收费标准是“合理的范围”,那只能说明之前“年景好”的情况下收费并不合理。

  一张100元的火车票原先退票能得80元,现在退票可得95元,这15元的差价乘客们并非非要不可。问题是涨也是萧何、降也是萧何,都是铁老大一个人说了算,乘客们自始至终没有任何话语权,其依据也主要是铁老大自我编制的《铁路客运运价规则》。而15年来乘客的每一次败诉也都是铁路运输法院裁决,既是收费制度的制定者,又是收费官司的诉讼者。由此可见,火车票退票收费制度只不过是铁道部门自说自话的霸王条款,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理应予以废除。

  降低火车票退票费,铁老大确实迈出了一大步,但对于退票费制度合理与否的质疑仍不能给出满意的答复。既然“群众仍不满意”,不如“好事做到底”,在这一大步的基础上,再大大方方地往前跨半步,取消这区区“5%”的蝇头小利,我们相信铁老大能hold住!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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