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下午,新快报记者微博爆料,称四川内江某报记者邹明因报道原四川内江市资中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章兴文在上班期间聚赌一事,遭到围殴报复,“从被打照片来看,头部前后有出血,颈部有勒痕,衣服被扯破”。11日下午,章兴文回应称是邹明先打人,并否认自己因上班期间打牌受到处分。资中县司法局局长李茂称章兴文确因上班时打牌被调离、还被取消优秀公务员称号。(9月12日《羊城晚报》)
邹明调查采写章兴文上班期间打牌的报道,发生在今年4月底。资中县有关方面一方面通过“公关”手段让报道未能在市级媒体刊出,另一方面对当事人章兴文给予了内部通报批评、调离、取消已获评优的处罚,已然采信了舆论监督的基本事实,这不是章兴文单方就可以否认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章兴文受到的处罚看似很重,实际上还是受到了“照顾”:在有记者视频和图片为证的情况下,资中县否认了最为关键的“聚众赌博”事实,只认定“打牌”,改变了章兴文违纪的根本性质;章被从县局机关调到镇司法所,看上去是“下放”式的惩戒,但其去向是资中县城所在的重龙镇,这跟平调没有本质区别,哪里有半点惩戒?
打人事件发生后,邹明一方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处理此案的资中县水南派出所答复欲采访此事的记者称,“正在核实打人者和被打者为何发生纠纷”,而不愿回答“打人者是否被拘留”的提问。这个答复十分蹊跷,但也足以说明,章兴文所谓邹明先打人的说法并不真实。事发后资中县司法局领导到医院就看望邹明,这一举动同样印证出章兴文说法不实(如果是互殴或邹明先打人,司法局领导自然会理直气壮为本单位职工主持公道)。
至此可以初步判定,这就是一起舆论监督对象报复新闻记者、恶意破坏新闻自由的严重事件。笔者以为,资中县积极运作“公关”,不让本地公务员违纪情况被市级媒体曝光,并改变违纪事实的性质认定,出台一个不痛不痒的纪律处罚,这是不折不扣的宽纵,使“劫后余生”的章兴文怒向胆边生,把怨气都找在让他“丢面子、挪位子”的记者身上,挟私报复。
笔者更加担忧,这起打人事件的处理,资中县有关部门会因循“内部处理”的“搞掂”、“摆平”逻辑,公关可能报道此事的省市媒体,给被打记者一点经济补偿,然后象征性的把打人者从县城远调到“真正”的乡镇,不按党纪政纪和治安处罚法律给予惩处——由此一来,谁还会尊重新闻自由和舆论监督?倒推回来,完全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章兴文因为深谙本地机关“搞掂”、“摆平”逻辑,摸准了挟私报复将受到处理的“最坏情况”,才有底气对记者围追堵截、大打出手,非把被监督受罚的怨气出了再说。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