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审判就是法院的大局,而非被权力左右

2011年09月11日 06:57   来源:红网   李岳伍

  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法院的领导和干警必须依法慎重处理好每一起强制执行案件,坚决反对和抵制以“服务大局”为名、行危害大局之实的一切错误观点和行为,坚决防止因强制执行违法或不当而导致矛盾激化、引发恶性事件。

  这份紧急通知表明,最高法的高层乃至更高层认识到了当前面临问题的严重性、解决的紧迫性、贬黜缪见的正义性。通知体现了最高法的行业自觉,让司法的归司法,非司法的归非司法,各行各业尊重自身及其他行业规律,各按自身的行业规矩办事,不主动也不被动“过界”,这是一种可贵的本位意识回归。这种建立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向上属负责并不彼此负责的做法,才是真正的服务大局——各行各业服务国家,而国家服务人民。

  但现实是诡异的,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方面,一些地方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公安、消防、城管及其他干部职工齐上阵,动辄数十人、数百人前往现场“清巢”、“扫荡”,使得公安沦为官府的家丁、打手,不再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保护神,其他人等也纷纷放弃职业操守,主动或者被动越界。更有甚者,就连宪法规定独立审判案件的法院也被添加到“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的菜单,法院这位中立的裁判被生拉硬拽着“踢球”,且要“进球”,这令人琢磨不透。

  在这种社会失序条件下,土地被征收、房屋被拆迁的一方,谁为其主持公道?而忍耐总是有限度的,总会有个忍无可忍的时候,所以他们当中的一些性格坚硬者,遂采取极端手段应对强征强拆。他们有的开车撞击,有的挥刀砍杀,有的聚众反攻、冲击执行人员。当然,绝大部分国人天性温良不喜伤害、杀害他人,所以也有人选择了“自己消灭自己”,例如自焚。既然人间已经没有说理的地方,那就离开这个不讲理的地方,惹不起,“躲得起”。《通知》坦承近年,“一些地方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中引发的恶性事件屡屡发生”。

  征收土地的目的是什么?拆迁房屋的目的是什么?难道不是为了生产人们需要的产品,不是为了建设美好的家园,让人们生活得更加愉快与幸福吗?所以,无论怎么说,导致人员伤亡的强征强拆都是说不过去的。基于此,近日,中办、国办转发监察部等四部门的《关于6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强调严禁行政强制拆迁,坚决杜绝暴力拆迁;一个地区如连发违法违规强拆案件,上一级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将被追责。该通报通报了6起强拆案件的处理结果,共计44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其中,副省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18人,乡科级以下干部2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25人。

  平心而论,法院也不是不能管征地与被征地、拆迁与被拆迁的事,但是法院的这种管应该仅限于处理征与被征双方的纠纷,无非是居中裁个判,不能偏向。法院若受官府动员,就会卷入纷争,成为利害一方,丧失中立立场,那样的话,还谈何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即便法院未受动员左右公平,是居中裁判导致的强制执行,它也必然要守住自己的职业底线,这又不是刑事执行,当然不能造成人员伤亡。执行民事纠纷而致欠款欠物一方伤亡,那和民间暴力索债剁掉人的手指何异?那已经超出权限,沦为犯罪了。

  法院依法裁判,这是它的分内事,做好这件分内事,我们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有了最后一重有效保障,各种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就会得到现实维护,国家才会安定祥和,人民群众才能安居乐业。法院就是通过做好分内事顾全大局、服务大局的,舍此并无其他大局需要顾全和维护。其他各行各业也是这样,从业人员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该干啥干啥,不做过分之事,那就是顾全大局。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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