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现场仍有少量油膜覆盖,海面仍有油花冒出。联合调查组强调,对事故给渔民造成的损失,要组织索赔。事故联合调查组组长、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指出,这次事故对渤海生态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在下一步事故生态索赔工作中,要高度重视渔民合法权益和国家生态利益。“对于确属溢油事故造成的损失,要组织进行索赔。对于经调查确定不属于溢油事故造成的损失,也要给出一个交代,并向渔民、养殖户提供帮助。”(8月23日京华时报)
终于听到要帮助百姓进行索赔的消息了!一段时期以来,国内屡屡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哈药集团制药总厂超标排放污染环境、紫金矿业污染事件、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剧毒工业废料铬渣非法倾倒致污事件……这些环境污染事件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威胁了当地百姓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环境污染的治理和修复往往时间很长、投入巨大。然而,每次重大环境灾难后,相关企业都只是象征性地支付些处置和救助费用,对环境污染及潜在灾难却置若罔闻,即使赔付也只是“一锤子买卖”,不“伤筋动骨”,任由当地百姓承担长期恶果,直接酿成了很多社会问题。用有限的公共财政给污染企业“擦屁股”,对广大纳税人更是难言公平。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打官司,索赔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
然而,启动法律维权,谈何容易!欲起诉的百姓往往不具备起诉资格。百姓们不太懂法,处于弱势地位,举证困难,缺乏检测手段,难以取得证据,立案难,是诉讼最大难题,此类案件地方法院往往不予立案……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及有关方面理应出面牵头帮助百姓讨要公道,政府在这方面有优势。西方国家有集体公益诉讼制度,即政府甚至环保组织可以以损害公共利益为由,起诉污染企业,追讨民事赔偿。遗憾的是,国内的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了鸵鸟姿态。涉污企业多是财大气粗、傲慢十足的“共和国长子”,地方政府“管不着”,又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地方政府不敢得罪。一些地方政府对通过法律手段索赔损失不积极甚至不作为,希望把问题冷冻起来,通过关注的转移、时间的稀释,使问题不了了之。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把当地的GDP拉上去,无视当地居民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不征询百姓意见,违规上马高污染项目。其结果,百姓们怨声载道,激化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和谐。
污染就是警报,民生不容伤害。这种情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不管是在“污染带来的经济和生态损失仍在扩大”的事实面前,还是当地百姓疑惑求助、社会舆论充满质疑的民意面前,地方政府都不能坐视不理,理应给遭受损失伤害的百姓提供司法救济,积极牵头帮百姓们打官司,提起公益诉讼。对困难的受灾百姓,要提供免费的司法救助,帮助他们组建律师团,进行各方面的取证。对地方政府来讲,帮助百姓索赔污染造成的损失,应该成为常态。能否积极地帮助百姓索赔污染造成的损失,也是检验当地政府是否执政为民的一面镜子。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希望地方政府及有关方面立即采取措施,为深受环境污染之害的百姓争取正当的权益。
(责任编辑:王国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