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 管理不能缺

2011年03月17日 06:58   来源:人民日报   刘毅
    垃圾分类是个老话题。11年前,原建设部公布首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名单,北京、上海、广州等成为首批试点的8个城市。如今,这些城市的垃圾分类收集进展仍不明显,垃圾分类的系统建设和运行体系尚未形成,垃圾分类回收执行情况很不乐观,有的地方甚至仍然在原地踏步。

    垃圾分类推行十年仍然停留在“试点”阶段,大部分分类投放垃圾箱形同虚设,原因何在?

    有人说,这与市民的环保意识不强、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高有很大关系。一项统计显示,在北京,逾六成被访者不能做到垃圾分类。上海市新龙路朗润园是2007年全市第一批推行生活垃圾“四分法”(即按玻璃、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的7个试点小区之一,其知晓率达到95.1%,参与率为80.7%,不过分类准确率只有55.7%。

    然而,“板子”不能都打在市民身上。实际上,市民的环保意识不强、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高,很大程度上是政府部门宣传不到位、制度不完善、不可行造成的。在很多城市的小区里,摆放的垃圾桶上写着“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但缺乏详细标示和宣传告知。经常有居民提着垃圾袋过来,左看右看,不知放入哪个垃圾桶才好,最后随便一扔了事。

    上海以前实行生活垃圾“四分法”,在大多数居民区的试点效果都不太好。据报道,上海市将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干湿分离”,把“四分法”简化为“两分法”,按照“厨余果皮”(湿)、“其他垃圾”(干)进行分类投放。这样简单易懂的分类,才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效果可能会更好。

    市民进行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不高,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环卫部门混装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的问题依然比较普遍。市民看到这种状况,怎么能不觉得分类是白费劲?后期处理“大锅烩”,是导致前期分类不到位的重要因素。

    可以说,垃圾分类不到位,和政府部门管理缺位有很大关系。长期以来,轻源头减量,重末端治理,使垃圾管理重心出现偏差。在环保先进国家,政府对垃圾事业的投入,约2/3是花在了前端减量上,但在我国,大量的资金都用于购买垃圾车、垃圾桶、建垃圾处理厂等末端治理方面。随着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快速增加,垃圾烧不胜烧、埋不胜埋,导致很多城市面临“垃圾围城”的被动局面。

    垃圾分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能否做好,关键在于政府的决心。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将垃圾分别投放、分别运输、分别加工利用和处理等环节一个个落实好,这样才能抓出成效。

    可喜的是,最近不少城市在垃圾分类管理方面开始动真格。2月17日,《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公布,这是中国内地第一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暂行规定。北京市今年也有望制定出台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投放、运输、处理都将有法可依。

    期待这些规定切实可行并落到实处,使垃圾分类早日结束试点状态,让大量垃圾能够“放对地方”,成为宝贵资源,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双赢。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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