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法律是有温度的。这个明媚的春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对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论证和阐述让代表委员们反响热烈。
法律的温度体现在哪里?体现在对人民诉求的呼应,对人民关切的重视,对人民权利的维护。就在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选举法、代表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保证人民民主,规范权利运行;审议通过了社会保险法、人民调解法、车船税法等,民主立法,以人为本。聚焦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热点问题,围绕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自然有了温度,人民感受得到。
回望法治中国所走过的历程,不可不谓艰辛。法律体系从无到有,人们法律观念从弱到强,每一点进步都来之不易。法律的温度如何保温升温?正如报告所言,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当我们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之后,更需要具备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行动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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