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成没想到,一个星光大道“总冠军”的头衔会让他的生活发生如此大的变化。近日,山东济宁市市中区专门为刘大成召开表彰大会,奖励他10万元,并授予“运河英才”荣誉称号,记三等功。镇里也给他开了表彰大会,奖给他一台笔记本电脑,还授予他“青年农民杰出贡献奖”。(2月28日《齐鲁晚报》)
笔者看过刘大成的节目,他多才多艺,尤其擅长歌唱、口技,令笔者非常喜爱和钦佩,其获得2010年度星光大道“总冠军”可谓实至名归。然而,地方重奖刘大成的新闻,却让笔者惊诧——刘大成的优秀和地方的表彰,不能轻易画上等号,尤其是如此“高规格”表彰刘大成,显然不合适。
财物奖励、授予荣誉、予以记功,做出这类决定并付诸实施,必须有章可循。刘大成在星光大道取得成绩,当地就给予“重赏”,依据在哪里呢?就算不是在“追星”,而是鉴于刘大成是个人才,并且间接起到了宣传家乡的效果,那也得仔细考量一下获得星光大道年度“总冠军”这个头衔,究竟“功”有多大,“贡献”有多“杰出”。更何况,与其说“宣传家乡”有刘大成身份的因素在内,倒不如说是星光大道这个舞台本身的高关注度、高收视率造就的。
这么说没有不尊重刘大成及星光大道的意思。事实上,星光大道的宗旨很明确,就是“百姓自娱自乐”,其定位为“突出大众参与性、娱乐性,力求为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普通劳动者提供一个放声歌唱、展现自我的舞台”。换言之,这是一个草根展示自我的平台,地方要以成败论英雄,授予刘大成“运河英才”、“杰出贡献”等称号,似乎有些自作多情。
表彰中最引人关注的要数重奖刘大成10万元。那么,钱从何来?是纳税人的钱还是其他来源?这个需要明晰。其实,地方最需要明白的是,能否依法用钱,能否将钱用到该用的事项、该用的百姓身上,能否在用钱时尊重纳税人、用钱后对监督有所交代,那才是真正关乎百姓幸福的事。(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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