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三学子来说,除了循规蹈矩通过高考这架“独木桥”挤进高等学府,而今又多了通过大学自主招生以“特长生”资格跨入大学校门这条道。不过你别以为三百六十行中的各路“领军人物”均可成为“特长生”而昂首挺进大学校园,就我所知,时下各高校所青睐的“特长生”也就仅限于“艺术特长生”和“体育特长生”这两类。一旦被高校确认你拥有上述两项桂冠中的一项,便可享受到降分甚至免试录取的优遇。从前不太让人瞧得上眼的“戏子优伶”和“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者”,今天却可凭这一技之长越过众多只知埋头苦读的学子而登堂入室,足见我们高校的“人才观”和“育人观”已较昔日发生了多么巨大的变化。
对高校的“特长生”招生制度我没有异议,因为确实应当给那些在某一方面才能出众而在文化知识方面较为薄弱的学生一个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但是,我对这种“特长生”的圈定范围仅限于艺术和体育却颇为不解:难道只有能歌善舞、能跑善跳者才算是具有“特长”,而其他领域(诸如文学、科技领域)的奇才就无法享有“特长生”资格?莫非艺术、体育更关乎国计民生?还是因为目前这两类人才特别奇缺以至需要各重点大学去重点扶持?
其实明眼人都知道,拥有录取“特长生”资格的院校大多是一些在国内排名很高的理工科和综合性大学,其中不少学校并没有体育、艺术系科,他们录取这类“特长生”大多并非为了培养这些人才,而是“为我所用”,利用这些“特长生”的才艺为学校增光添彩。
我有一位朋友的女儿去年参加高考,刚够本一分数线即被京城里一所人人向往的名牌大学录取,原因是她拉得一手很棒的大提琴,而那所大学的乐团里正缺少这样的一位乐手。我教过的一名同学,文化成绩平平,就因为曾获省青少年乒乓球赛的第二名,刚达本二投档线就被省城一所著名高校收编,甚至未等开学,暑期即被招集到学校备战大学生乒乓球联赛去了。毋庸赘言,上述两则例子已足以说明高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的动因了。
高校需要各类艺术人才来烘托校园的文化氛围,彰显学校的文化品位,需要高水平运动员、运动队来张扬学校的名声,显示学校全面发展的业绩;那些“身怀绝技”而文化成绩难以达标的孩子也正需要一个能够接纳自己的名牌大学来提高自己或是为自己镀金。既然“两情相悦”,便很容易达成这一让彼此“双赢”的契约。只是这样的招生在我看来似乎不太像招生,倒更有几分“招聘”和“招募”的意味。学校以文凭为代价为学校乐队招进一名不错的乐手、为学校运动队聘得一位高水平运动员,这不是“招募”、“招聘”又是什么?
如果某些学生乐意继续发展自己的艺体特长,或以自己的特长为事业发展方向,那么最好还是让他们进与自己特长相关的学校或专业去学习;倘若这种特长仅仅作为一种爱好,而自己希望重新选择职业方向,那么这类“特长”似乎不应当成为这些学生降分甚至免试录取的理由。这就好比爱因斯坦的小提琴拉得好,进音乐系你可以优先,但进物理系就不应成为优惠条件,否则便是对欲进物理系学习的学生的不公。刘翔在华东师大体育系本硕博连读人们无甚非议,而丁俊晖到上海交大读经济管理却引得舆论哗然,道理其实是一样的。
至于何以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成为“招生市场”上的紧俏商品,而一些文学类“特长生”(如一本接着一本出书的韩寒同学)、科技类“特长生”(如住我隔壁的一位中专毕业却拥有了多项发明专利的小青年)就无校问津呢?其原因大概就在于艺术、体育类特长生更容易为大学脸上贴金,更容易为母校求得轰动效应吧?而招生面如此狭隘的所谓“特长生招生”对其他领域里具有特长的考生来说是否有失公平?大学有所好,考生必甚焉。君不见时下专门招收中小学甚至幼儿园学生的艺术、体育类“兴趣班”铺天盖地席卷全国,有多少是真正因“兴趣”而设?还不是为了来日高考时赚得一点可怜的附加分?文化知识的学习已使得天下学子“苦其心志”,发展“特长”则更是让芸芸众“生”(学生)“劳其筋骨”!
这样的“特长生”招生对引导学生的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到底有何价值?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