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漯河市郾城区委宣传部获悉,李集乡豫田鞭炮厂爆炸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豫田鞭炮厂厂主田宝山及其另外3名合伙人已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2011年1月22日《新华网》河南漯河鞭炮厂厂主田宝山及其合伙人全部被抓获)
尽管豫田鞭炮厂厂主田宝山及其另外3名合伙人已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法律将追求其相关责任,但是这起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导致10人死亡,21人受伤的惨剧令人痛心与扼腕。据(2011年1月21日《中国青年报》河南漯河花炮厂事故调查:爆炸在停产通知下达后发生)报道:为了充分利用好将要到来的春节这个销售黄金期,在发生事故前的这几天,豫田花炮厂一直在加班加点地生产烟花爆竹,有些工人操作不规范,装配火药时没有穿布鞋可能是事故的起因。
很显然,这起事故与安全防范与疏漏以及没有按照规定和程序有密切关联。
那么人们有可能要问,有关部门已经下达停产的通知,这家鞭炮厂为何还要继续生产呢?原因有二,一个是这家鞭炮厂的负责人没有把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当作一回事,一味地想着如何在黄金销售期多赚些钱;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只是下达了通知,未能及时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对此,有人可能要说,既然烟花炮竹容易引发事故,不如禁放。其实关于禁放烟花炮竹这个话题由来一久。曾经我国就实行过禁放烟花炮竹的相关规定。结果未能推行几年,又解禁了。理由很简单,燃放烟花炮竹是民俗,是人民大众喜欢的一种产品,可给人们带来喜庆。电视连续剧《大过年》里有一个镜头,就是最好的说词。主人公对北京解禁燃放烟花炮竹说到,这才像有过年的气氛。
从这个简单的例子,不难分析得出结论。人民群众喜欢的东西,为什么要禁止呢?如果矿山发生了安全事故,那么是不是就得要关闭矿山呢?
由此,我们应该在治本上找原因,而不是就事论事,一禁了知,而是应当将易容易引发事故的烟花炮竹降低到最小或者避免事故的发生。矿山发生了安全事故需要整顿,那么烟花炮竹同样也需要整顿。其整顿的重点要在管理和规范操作程序上入手。既然生产烟花炮竹能给生产者带来效益和民众增添喜庆,就应当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加以引导和规范。比如生产场地、仓库与操作人员分割开来。达不到标准的不准生产。对于操作人员要严格进行培训。其次,就是相关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跟踪检查与监督,严格杜绝类似的事故发生。
让烟花鞭炮厂在科学管理、正常安全,合理合法有规范的程序上运行,既能解决一部分人就业问题,又能增添节日的喜庆何乐而不为?禁放等同于一棍子将烟花炮竹置于死地。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