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投票”怎能拨开“作风差”迷雾

2011年01月07日 07:09   来源:红网   李辉

  如果您发现基层单位或基层干部存在服务意识差,门难进、脸难看、态度粗暴等现象,可以上网进行投诉。1月5日零时起,山东济宁市十差基层单位网上初选活动正式开始。每个IP地址只允许投票一次,每张选票推选基层单位不得超过10个。网络投票推选起止时间:2011年1月5日零时-1月9日零时。(《齐鲁晚报》1月6日)

  如果说乍看一眼之下,还对“十差评选”有一些惊喜感的话,那么,细看之后,评选的方式与条件让人大失所望——机关单位作风,本是一个多么沉重的问题;可是,当官方的“重视”浮光掠影似的停留在一次“活动”的时候,当民意的表达被层层设限的时候,“十差评选”的意义就被这折那扣,给消耗殆尽了。

  投票时间限制在1月5日零时-1月9日零时,民意仅仅有4天的表达期,不知道这样的制度设计,究竟是为了方便谁。要评去年的“十差”,从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皆可投票,并无技术难题,何不早操作?就算点子是刚想出来的,那么多“宽限”几天给人投票有何不可?而且,2011年的“十差”从今年1月1日-今年12月31日放开投票,正是一个好选项,还可以让公众看看累计得票进度,不知有关方面为何也没有这么运作,但愿不是因为拿不准2011年还要不要继续评选。

  4天的投票期,稍纵即逝;更长的投票期,人家不给。而且,我就纳闷了,平时反映到纠风办、作风办、效能办、优化办等单位的意见,为何就不能化作一张张选票?更何况,评选范围广至县市区各部门各乡镇的基层站所,每张选票所选者竟然限制在区区10个之内,实在说不过去。“十差评选”本就是冲着作风而来,不知道这一评选本身,算不算门难进、事难办、服务意识差?不知道这一评选本身,算不算现代版的叶公好龙?

  2010年12月,《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对1655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4.5%的人认为目前政府部门在民意征集上“存在走过场现象”。这方面的事例有很多,近期就很密集,接二连三——吉林永吉县人民政府网满意度调查只有“满意和非常满意”两个选项;北京昌平区天通苑派出所在天通苑社区网上发的满意度投票只有一个肯定性选项;重庆开县政府网站上的投票评议公式更绝,明明是不满意得票100%,按该公式计算却算出满意率为50%!

  “扎扎实实走程序,认认真真走过场”,济宁“十差评选”这个以吸纳民意为目标的官方活动,却一再限制民意的充分表达;上述多个地方以反映民众满意度为责任的民意征集,却屡屡左右民意的真实反映。是什么促使他们如此表面重视、实际轻视民意?还是因为“官意”的力量太大。由此观照广大机关单位作风差问题,其根源在哪里不言自明。而指望“十差评选”之类的“4天投票”去拨开“作风差”迷雾,显然很不现实——不从制度上、操作上给予民意足够的力量,“民意被重视”只能是镜花水月。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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