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2月隆冬季节,江苏泗洪县龙集镇洪湖村一排排民房被推倒,砖头石块等杂物堆在各家的宅基地上,无家可归的村民们,或把床安置在露天地,四周用芦苇席围起来遮风御寒,或干脆住进了顶棚摇摇欲坠的猪圈……(见2010年12月12日《京华时报》)基层政府这种罔顾民生行为,不能不令人发指。
洪湖村的住宅为什么在入冬时被强拆?盖因当地为完成土地增减指标。早在2004年,中共中央下发的中发[2004]18号文件,提出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概念,规定:闲置土地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整合,同时要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整合后的宅基地还给农民复垦,原则是“先借再还”,而在龙集镇则变成了“先借先占”。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在没有决好村民安置的情况下,突击强拆,大兴土木,把农民推进了居无定所的境地。这说明,中央政策的“好经”已经被这些歪嘴和尚硬是给念歪了。
现在的农民,真正成为富人的仍是少数,绝大多数只是解决了温饱问题,也有了点钱花,但让他们一下拿出十万二十万仍旧是件难事。龙集镇在对洪湖村民宅拆迁中,则把村民逼近了困境。在洪湖村,涉及搬迁的村民每亩补偿3000元,而在新地块上购买宅基地自建则需要每亩8000元,开发商建好的房子为每平方米720元,无论是购买统一住房还是买地自建,每户都需要大约10万元,村里不少家庭根本出不起,只能投亲靠友或住在废弃小学里,找不到住处的只好搭起临时窝棚,甚至助进猪圈。这种不民情,忽视民生的行为,显然与我们党执政为民的理念相去甚远。
今年11月10日,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指出,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由此,我们希望,泗洪县暨龙集镇党委政府须立即采取措施,尽快解决洪湖村村民过冬问题,还须把他们安置好。其他地方,则须从这件事中汲取教训,不能再违背民意,把城里大拆大建、折腾百姓的那一套“引进”农村了。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