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6个多月的张女士,其老公最近在办理调户,需要配偶提供市计生中心出具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市计生中心规定不能代办,家住龙岗的张女士只能坐车到福田办理,虽然办证手续很快,但来回折腾了两个多小时。(11月21日《深圳晚报》)
计生中心也有苦衷。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办理调户、入学和申请保障住房时,相关部门要求必须提供市一级计生中心的证明,且由本人办理,“不是计生中心要求大家必须在这里做检查,而是需要证明的部门要求这样做。”
市计生中心的证明,为何就比区、街道办计生中心的证明更权威?按说,检查当事人是否怀孕,是一桩不需要高科技含量的小事。既然市、区、街道办计生中心都配有B超检查设备、检查人员,那么在检查能力上并无差异。而到市计生中心14元一次的B超,据说并不贵,其中没有盈利动机。那只能说,“需要证明的部门”,对市计生中心的信任度更高,却对区、街道办计生中心不大放心。
这种信任度的差异,可以有很多解释。但无论如何,信任上级管理机构却不信任下级管理机构,并不公平。同样是管理机构,同属一个业务系统,承担着大致相同的职责,为何独信上级不信基层?另外,从管理效能而言,让市民颇费周折,东奔西跑,却让基层管理机构的资源得不到充分运用,明显降低了整个管理系统的效率。
下放权力,激活基层自治管理能效,是现代社会管理的发展趋势。有关部门规定在几种特定情况下,市民只能到市计生中心办理证明,显然与此背道而驰。退一步说,即便基层管理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个别地方开假证明,个别地方检查不认真等等,但正如“不能等到学会游泳了再下水”一样,不能等到这些现象都消除了才放权给基层。只有在充分相信基层管理质量、赋予基层充分权限的基础上,基层才能在不断的管理实践甚至是“试错”中走向成熟,从而夯实公民社会、社区自治的基础。至于基层管理中的不足或者违规行为,才是上级机构监督、管理的重点。
让市民为了在家门口就可办的事,颇费周折跑远路去办,还反映了个别管理部门的行政理念错位。现代政府,已经越来越从“管理政府”转向“服务政府”,将管理权更多地下放给基层和社会,从而将精力更多地专注于为社会和公众服务。紧紧攥住本该下放的管理权力,却不考虑服务对象即公众办事的便利,其行政理念有失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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