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完善的法律为儿童撑起“保护伞”

2010年11月21日 08:15   来源:西安晚报   梅广

  近年来,儿童被虐待的现象依然呈上升的趋势。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在于,虽然我们已经建立起了针对儿童暴力的基本法律框架,但大部分规定都属于原则性的,具体细节不够完善,操作起来十分困难。

  首先,法律并没有明确赋予教师、医生、邻居等作为儿童遭受暴力伤害的举报义务,致使“看客”现象普遍存在;其次,《刑法》虽然设定了虐待罪,但同时又规定必须是“告诉了才处理”,而且仅限于致人重伤、死亡的严重程度,这就大大降低了施虐者的法律风险;此外,处于化解矛盾、反家庭暴力第一线的公安机关,往往将虐待儿童当成“别人的家务事”来处理,在针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儿童实施暴力的情况下,警察一般只是对当事人予以劝阻和调解,这样在客观上也助长了一些人的暴力倾向。

  从被亲生母亲封住嘴巴的小苏丽,到被亲生父亲毒打致死的9岁男孩飞飞,一连串虐童悲剧给我们带来的最大教训应该是,尽管我们的儿童权益保护网已经编织起来了,但漏洞还很大,力度还很弱。如何让法律文本走出倡导性条款多而具体适用性差的窠臼,使其在预防、干预和惩罚违法犯罪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并尽快建立和完善儿童权利司法干预和救济机制,显然,这是当前迫切需要得到解决的实际问题。

(责任编辑:李志强)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