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罚款养人是执法者在违法

2010年10月16日 07:57   来源:红网   赵光瑞

  记者日前获悉,陕西渭南市临渭区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编制是8个人,在册领工资的人数有近70人。该办一位副主任称,现在上班有54个人,其中一部分人请长假。而被该单位管理的当地多家网吧均表示,该单位接收后,网吧被要求每月缴纳1000元“管理费”。(10月15日《西安晚报》)

  一个编制8个人的政府部门,如何能够养70人?报道虽然没有明确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但极有可能和他们所开展的“收费工作”有很大关系。因为常识告诉我们,编制8个人的政府部门是不可能完全靠下拨的财政养70个人的,否则编制就毫无疑义。

  临渭区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当地统称社管办)从2009年6月份开始接手管理辖区网吧后,要求每个网吧每月缴纳1000元的“管理费”,证照年检每家网吧要缴纳2000元年检费,全年的12000元的“管理费”到位后才给证照。临渭区社管办辖区内有80余处网吧,这样他们差不多每年有120万元的市场收入,加上上级下拨的编制经费,8个人的编制养70人并没有太大困难。

  政府部门进行正常的社会管理活动,为什么要收费?这样的收费项目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没有,擅自收取管理费,就是一种掠夺行为。政府部门靠掠夺生存异化了执政性质,致使执政合法性大打折扣。

  清朝时有位封疆大员,对于官场人头的认识颇有见地。他说官场每多一双筷子,民间就会增加一份疾苦。意即官员的俸禄开销,取之于民,此多必然彼少。到今天,政府人员仍然靠纳税人养着。我们的官民比例遥遥领先于世界,为了减轻民众负担,政府部门实在不应该擅自增加人。

  近年来,靠罚款养人是某些职能机关的生存之道。现在有的机关又进了一步,连罚都不用,干脆直接收款。行政人员本来就是纳税人的雇员,政府机关也非商业机构,怎么可以平白无故地加收管理费呢?这样的“收”和抢有多大区别?

  令人遗憾的是,渭南市临渭区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超编养人的现象,不在少数。这是权力市场化进行有偿服务的一个重要原因。许多“年审”项目收费也越来越高,年审的内容,已经演变成为收钱盖章。有些行政服务收费非常缺乏规范。只要存在行政人员严重超编现象,“收费服务”的政府行为就会长期存在。对于此类现象绝不能姑息,必须坚决予以纠正,这是构建和谐社会,实践执政为民承诺的基本要求。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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