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历史”宜全面

2010年09月06日 06:51   来源:长江日报   刘洪波
    抗战胜利65周年,抗战纪念馆和各地都举行了纪念活动。此前,民政部公布了一项政策,为抗日老战士每人发放一次性补助3000元。

    民政部补助文件说“对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期间入伍,目前健在的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字面理解,包括所有在此期间入伍,健在且在乡的抗日军队人员。

    不过,随后民政部优抚安置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作了进一步解释,细化了“目前健在的农村的抗日老战士”包括哪些人。解释说,“抗日老战士并非指必须参加抗日战争,而是包括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八路军、新四军、华南抗日游击队、东北抗日联军、各地游击队的老战士和从事地方工作与地下工作的老同志等”。

    民政部的补助是这样发的,但“牢记历史”,应该有更全面的眼光。例如国家主席胡锦涛再次表示了“抗日战争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反抗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突出这场战争与民族命运的历史性关系,以及反抗入侵中全民与共的广泛性。

    中国的抗战是全民抗战,胜利是整个民族的胜利。抗日作战,大而言之有正面战场和敌后战场,都投入了大量人员,这些都是“直接参加抗日战争”的人。在此之外,还包括没有直接投入战争的人员,例如“从事地方工作和地下工作的老同志”。与直接参与战斗的人员一样,抗战时期的地方工作和地下工作,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也有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

    所有参与抗战的军人,都应给予历史的承认。所有直接参加战斗的老人,其个人的人生和贡献,应该得到明确肯定。更广泛地说,应当记住的抗日老人,无分敌前敌后,无分正面侧面,无分直接间接,无分国共两党。一个国家,执政党可变,政府可变,甚至政权也可能有兴替,但对民族和国家作出历史贡献的人,不应当被忘记。

    “牢记历史”,不仅仅只是对入侵民族的历史承接者提出的特殊要求,也包括对本民族全部苦难与威武不屈的历史的自觉记忆。这段历史应有完整的记忆,允当的评价,既不能遗忘侵略者的罪恶和中华民族的苦难,不能忘记国际反法西斯阵线的共同奋斗,更不能忽视中华民族的胜利是全国军民共赴国难的结晶。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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