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有多严重?

2010年08月04日 08:22   来源:武汉晚报   

  用他人身份证进网吧会有什么后果?答案是最高可被罚款千元或者拘留十天。珠海市民符先生日前就因为用一张捡来的身份证进网吧上网,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天。(8月3日《广州日报》)

  事情一出现,网上争议就很大,不就是上个网吗,有必要这么严重?

  冒用他人身份证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仅仅是说教并不能引起人们警醒,还是举最近发生的案例。在广州打工的陆丰籍女孩林贝欣从未出过省,却被浙江义乌警方“通缉”。7月16日,19岁的她被关进看守所,其后更千里迢迢被移送至浙江义乌,整整12天失去人身自由。她为什么会被错误通缉,原因就在于她不慎遗失了身份证,被盗窃犯捡到了冒用。至于冒用他人身份证,去搞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更是数不胜数,所以,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必须要严厉打击。事实上,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要“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符某冒用长达一年之久,于是被顶格处罚。这则新闻提醒我们,千万不要冒用他人身份证。

  当然在这件事背后,还隐藏着许多人对实名制上网的担忧。在目前的法制环境下,实名上网的确可能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和批评、监督的权利。如果我们不解决对于地方权力监督,不完善法治,公民上网举报、批评政府官员经常遭受打击报复,要求公民上网吧实名制就不尽合理。这也将使旨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实名上网吧制,面临两难的境地。

(责任编辑:李志强)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