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东莞警方开展了“创平安、迎亚运”的扫黄行动,其中一组卖淫女赤脚游街的照片在网上引起热议。从相片所见,两名穿着时尚的涉嫌卖淫女,不但赤脚,且戴着手铐,背后还被绳子牵着,像是在指认现场。(7月19日《南方日报》)
前不久,武汉警方将卖淫嫖娼人员以实名制的方式进行书面公告,引来质疑声一片,认为这种以恶制恶、以毒攻毒的做法,是公权对私权的恣意侵犯。然而,相比东莞将卖淫女进行赤脚游街,武汉的做法只是“小巫见大巫”了。
不可否认,卖淫嫖娼现象,是滋生和潜伏在当今社会肌体上的一颗毒瘤,一日不除,社会与民众寝食难安,警方应该重拳予以打击取缔。但是,将卖淫女双手紧铐,身上套以绳索,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游街示众,这无疑是在玩一种遛狗的游戏。东莞警方这样做,显然是把卖淫女不当人看,是对人格的极大侮辱,是对人的尊严的任意践踏。而在笔者看来,将卖淫女游街示众,是一种“软暴力”,比暴力执法更可怕。
首先,这种“软暴力”,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卖淫嫖娼行为固然可恶,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但他们也是公民,其隐私权等人身权利同样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将卖淫女进行游街示众的同时,也将她们的个人隐私赤裸裸地公布于众了,而对于她们来说,个人隐私的泄露,比失去自由、甚至皮肉受苦更可怕。更何况,卖淫嫖娼者均受到了处罚,已为自己的丑恶行为付出了代价,再对他们进行游街示众,就是一种额外的责罚,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同时,这种“软暴力”,会将卖淫嫖娼人员推向犯罪的深渊。可以预料,在法律的教育和社会的帮助下,绝大多数的卖淫嫖娼人员会选择“回头上岸”、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靠体面的劳动,有尊严的养活自己。然而,将他们进行游街示众,无疑是倡导社会群体排斥他们,孤立他们,使他们无法“上岸”,只得破罐子破摔,在卖淫嫖娼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这不是警方扫黄想要的结果,更不是民众想看到的结局。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