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晚,东莞酒店业巨头刘伯权路遇劫匪抢夺他人挎包,随即驾驶保时捷狂追三公里,而后还动用直升机、汽艇,协助警方将跳入水塘的劫匪抓获。当地公安分局已为刘伯权申报“见义勇为”称号,省市两级见义勇为基金会还给他4万元的奖励。(7月17日《南方都市报》)
刘伯权见义勇为的义举赢得了许多人的赞赏,但也有一些人怀疑他的动机:“抓个抢劫的也要动用直升机,这个人是不是在炫富啊?”
从以往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记录来看,我觉得刘伯权不过是在用心追捕劫匪而已,并动用了自己力所能及的手段——跑车、直升机、汽艇。这和一个中产者用普通汽车追赶劫匪,一个穷人用自行车去追赶劫匪,是一个道理。
一个正常的社会和一个心态正常的公民,不应该动辄对富人的行为冠之以“炫富”,然后在道德上进行毫无根据的批评。每个理性人如果想像拥有更多财富,就应当以合法经营的富人为榜样,努力创造财富。
当然,在法治不健全、权力不受制约的时候,许多财富的积累都依靠权力滥用,与权力勾结,或者是违背市场规则。因此,民众追问富人的财富来源,有益于重申社会公平、正义的规则。但是,如果我们一味地盯着富人如何消费财富、有哪些使用财富的行为,或者干脆直接否定富人本身,连见义勇为的义举都扣上“炫富”的帽子,那就有些本末倒置了。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