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考让路的边界

2010年06月01日 08:11   来源:武汉晚报   鲁珊

  高考临近,有网民发帖,山西临县政府规定该县所有网吧在5月10日至6月9日间根据区域不同分别歇业,否则将给予处罚。同时据报道,因高考关闭网吧的还有江西临川等地。

  这估计是不完全统计,不断有网友说,江苏扬州,阜宁等地,每逢高考也会有类似举措。

  正如临县政府自己所言,这种要求是合情合理不合法。这样的规定,不同的人群自有不同反应。高考家庭自然举双手赞成,网吧业主和上网者则会举双手反对,既无高考孩子,也不上网吧者,于情考虑者有,于法考虑者也应有。

  在几种人群的利益权衡中,政府应站在怎样的立场呢?临县以及上述其他地方政府选择站在考生一边,这或可称为“人性化”。一个地方的高考考生大约占当地总人数的10%,县城可能略少一些,若加上考生家长,这个人数还是很多的。高考于人生就一次,与学生关系敏感的网吧这样的社会因子,为之让路个把月,怎么说都还是有人情味的。

  但是,细究起来,里面有几个逻辑很难理顺。一是关闭网吧,与保证高考是不是充分必要条件?关闭一个月的网吧对于高考成绩是不是真有促进作用?二是关闭网吧,作为一个政府命令下达的时候,网吧业主必然因此产生经济亏损,这个亏损该由谁来负担?三是上网者若既无家庭,又无孩子,一个月内不能上网,他们是否也是利益受损者?

  此事中的“情与法”之冲突,临县政府,或者其他各地政府能不能这样看:合情之事,不宜强制,既要强制,一定要依法——这也算是一个常识。辟如说为高考让路这件事,高考期间严禁噪音,可以强制,因为平时也需要这样做。而关闭网吧之类的举措,假如政府真的认定关闭网吧对高考有益的话,不妨主导倡议——网吧业主担负一点社会责任,为孩子们“人生最重要的一考”尽尽义务。假如政府认定,能够担负社会责任的网吧业主不够多,那在强制关闭的同时,给人家合理的经济补偿,那么这就是一种置换,而非强制——人家没有法律义务关门歇业让路高考。从深层意义上说,这是政府在为自己做事——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政府都不能以“长官意志”越过法律,否则,城市管理会越来越难。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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