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违建,维权近3年仍未彻底拆除,居民们决定“自己动手”。昨日,海淀阜光里小区居民手拿改锥、铁棍、铁锤等工具,爬上违建小楼的墙头,一锤一锤拆除存在多年的违法建设。(5月30日新京报)
为什么法院判决之后城管部门仍然没有拆迁呢,表面上说是所谓的学生阻挡,然而看完新闻报道中事实的讲述不难发现,不过是因为背后涉及到开发商与学校之间的纠葛。这年头流行所谓“房地产商绑架政府”的言论,虽然实际上没有那么地耸人听闻,但三年没有拆除一栋违法建筑是不是实在有些怪异呢?
其实在这之前有更鲜明的翻版,武汉花桥违建楼11年未拆除,却成了社区干部的福利用房。照样是法院下了判决书,而因为涉及到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的利益,居然可以视法律为无物。这些是从违建的时间上取胜的,有的违章建筑则是因为违建的面积和高度,他们往往申报建设的是一个高度,实际建设的是另一个天马行空的高度。在很多这样该出手的情况当中,我们的相关部门却往往推三阻四甚至直接视而不见。这就是我讲的所谓的“怕硬”的表现。怕哪些呢?怕自家人,怕有钱有势的,唯独对我们这些平头百姓似乎不太待见。
至于说“欺软”,上个月就有个很典型的例子,河北省故城县的国土资源局把刚刚建设成功的供五保老人居住的福利院给拆掉了,面对老人们的绝望丧气,其坚称该建筑为违法建筑。而事实的情况不过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这座民心工程在无数的违法建筑中顺利脱颖而出中标了。五保老人无权无势,是社会中绝对的弱势群体,即使遭受了不公平待遇也不会怎么样。相关部门估计也是看上了这一点,于是才敢这般“嚣张”,这样浪费纳税人的钱。
还有更搞笑的上次那件诡异的错拆事件,明明拆迁当中没有这家的份,最后居然半夜把人家给抬了出去,活生生地把房子给推到了。虽然不是政府部门直接动的手,但面对那家人的灰心和愤怒,最后他们却站出来替开发商解释。这样随心所欲。又算不算是欺软欺到家了呢?
权力一旦失去约束,往往就会变得信马由缰。于是那掌握权力的人一旦有了“艺术家”的气质,大众就只好不幸地地沦为他的试验品了。这次居民们自己动手的新闻给我们的启示是,有时候不要对“相关部门”期望太高,因为他们只是“相关部门”,不一定是“想管部门”。可能你找它的时候,没有它找你的时候来得快,因为人家喜欢“主动出击”。欺软怕硬是恶人的特质,而一旦为一个群体或者机构所拥有,就必然有些人要受伤了。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