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拥堵免费放行应成为常态

2010年02月06日 08:08   来源:羊城晚报   叶祝颐
    近年春节期间开车出行的人日益增加,高速公路塞车也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的问题,尤其是在收费站,常常出现滞留情况。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杨细平2月2日在做客“民声热线”时透露,春运期间在塞车严重的高速路口,收费站将视情况采取紧急措施:实行间歇性免费放行。(2月3日《新快报》)

    在春运期间高速公路严重拥堵的情况下,收费站对车辆间歇性免费放行,是一种人性化的举措,保护了司机的利益,也保证了交通畅通,提升了公共服务形象与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但是在提升服务品质方面,交通部门还应该更大气一些。而且对于收费站拥堵免单应该成为一种制度常态,而不能等到春运期间严重拥堵才想起免费放行。

    其实,收费站拥堵免单并非广东省交通部门的创造。2007年1月江苏省就正式通过了《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该条例规定,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10辆以上车辆等待交费,或者开足道口后,待交费车辆排队超过200米,收费站要免费放行。从法律的层面对收费站拥堵免单作出了明确规定。按照该条例的规定,即使因为大雾、冰雪等原因关闭道口或者收费站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拥挤、堵塞,收费站也要免费放行,与江苏省车辆排队200米就免单的规定相比,广东高速公路实行春运期间严重拥堵间歇性免费放行,显得不够大气,也只是头痛医头的权宜之计。

    应该承认,收费站拥堵时免费放行,在保护交通利益的同时,也给收费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挑战,需要收费站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水平,有时还得“牺牲”部分经济利益。但这是公共服务企业应该做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公民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公民通过高速公路,他们与交通部门之间就是消费合同关系,交通部门理应为他们提供周到的服务。而且高速公路收费站并非单纯的经营性企业,带有公共服务的性质。对司机来讲,他们交了钱,却享受不到良好的交通服务。排长队,既耽误时间,也影响心情,还会造成经济损失,他们无疑心中憋气。但憋气归憋气,交通服务依然故我,公路长龙还是长龙,显然不是司机希望看到的。收费站拥堵免单对司机来说也是一种补偿与安慰。

    进一步说,公路收费的合法性合理性一直广为舆论所诟病。交通部规定40公里设一收费站,而有些地方规定,高级公路每20公里甚至更短路程就可设1个收费站。即使我们目前不能大规模撤除收费站,但是在特殊天气条件与收费站拥堵的情况下免费放行车辆,保障道路畅通,完全可以做到。在这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可以借鉴地方立法经验,制定统一的收费站拥堵免单规定,形成收费站拥堵免单全国一盘棋的局面,从而确保道路畅通,维护公共利益。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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