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利益是现实而具体的

2010年01月29日 10:40   来源:东方网   周锦尉
    这次《政府工作报告》聚焦的一个重点是民生问题。代表委员热烈议论、审议和认同。报告在工作安排中说,“保障是民生的基础”,悉数摆出各项惠民之举,如“统筹提高养老金待遇,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分别增加170元和140元”,“新建养老床位1万张,为25万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开工经济适用房400万平方米,动迁安置房800万平方米,旧区改造具体到“平凉四块”、“虹镇老街”、“董家渡13、15街坊”。

    老百姓的利益是现实而具体的。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解决了老百姓过桥、妇女生孩子等一件件具体问题,我们的抗日事业就会筑起铜墙铁壁,任何敌人也打不破我们而被我们打倒。新时期,现代化建设事业也需要这种“铜墙铁壁”,靠群众路线,靠群众观点。在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长远与眼前”、“全局与局部”、“根本与具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中,过去我们较多地强调“前者”,即“集体”、“长远”、“全局”和“根本”,而对“后者”只说“融合”,讲得并不理直气壮。其实,群众观点有“长远”和“根本”,是同时一定是关注和解决个人的、现实的、具体的利益的。胡锦涛同志说得好,要重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在践行群众路线、“以人为本”核心理念时,既要重视整体的“人民群众”,又要善于落实到宪法意义的“每个公民”的利益。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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