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物业税不要忽视民意

2010年01月07日 06:44   来源:新华网   李代祥
    “空转”多年后的物业税今年可能推广至全国,并在北京和深圳首先试点的消息,近日成为社会热点,引发了社会对物业税是否应该开征在内的热烈争论。(1月6日《京华时报》)

    笔者认为,事物总有两面,开征和不开征这两种说法眼目前总可以找到自己的支持理由,但是,物业税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不管是否开征甚至如何开征物业税,都别忽视了最为直接的广大群众,不能忽视了民意。

    近日网络调查显示,很多网民朋友都对物业税开征持谨慎态度。金融界网站的网络调查显示:57.06%的人不赞成开征;新浪网的调查显示,44.7%的人认为开征物业税不能抵制楼市投机,在对房价的影响上,29.4%的人认为开征物业税后房价将继续上涨,20.5%的人认为不好说,12.3%的人认为将维持现有水平,仅有少部分人认为会让房价下降;搜狐网的网络调查也显示,51.2%的网民无条件反对开征物业税,只有29.93%的网民赞同。

    可见,网民对是否开征物业税问题存在很大分歧。那么,物业税是否适合中国国情,是否适合各省区市的实情,有多大的民意基础,就值得进一步思量。

    当前,一线大中城市的房价畸高已经成为国民之痛,房价疯狂上涨已经引起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不少国民更是希望房价能够降下来。但是,从近年来控制房价的一系列政策来看,政策虽然频出,房价依然快速攀升。之所以出现这种怪圈,并非政策的初衷不好,而是这些政策在地方政府的执行中变了样,对于房贷政策的约束、土地拍卖等办法,最后都成为房价加速上涨的理由,反而抬高了购房成本。

    从行业发展来看,房地产市场牵涉到很多行业,比如土地价格、建材价格、人力资源价格等,都可能成为房价上涨的重要推手,成本的上涨必然会转移到购房者身上,因为作为商品,由购买者来承担成本和利润是规律。

    要调节房地产市场,关键是要打击投机性购房,同时又要扶持合理的自住型购房需要,保证国民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

    开征物业税也同样要考虑到物业税产生的成本是否会向购房者转移的现实问题。比如,在新浪的调查当中,44%的网民建议只对第二套房产征税,31.6%的网民建议只对14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征税。

    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购房刚性需求者并非都是富有阶层,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希望,任何一项关涉绝大多数群众利益的决策,都要广泛听取民意,具体结合各地实际,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物业税也概莫能外。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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