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负债不能盲目乐观

2009年12月30日 07:0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日前在回答记者有关政府债务问题时认为,目前我国中央和地方公共部门债务余额大约为GDP的40%或者稍低一些,明显低于60%的欧盟控制线。

    从理论上讲,我国的政府债务确实还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甚至还有继续扩大负债的空间。但是,分析政府债务是否存在风险,不能仅仅看占GDP的比重,不能简单地用国际标准来进行衡量。因为,我国的政府债务在负债结构、负债范围、资金使用、偿还渠道等方面与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不同。

    就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中央政府的债务尽管也达到了一定规模,但是,由于中央政府的债务主要是以国债、赤字等形式出现,不仅形成过程比较规范,资金使用也比较规范,偿还债务的资金也有比较充分的保障。关键是地方政府的负债,不仅形成过程不规范,资金使用不规范,而且偿还债务的资金没有保证,更多的是把“宝”压在了土地的运作上。

    众所周知,近年来,地方政府为了多出成绩、多出形象,纷纷加大了城市建设和改造步伐。而城市建设和改造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土地运作和政府负债。一方面,土地运作快速推高了房价,使买房难、买房贵成为影响老百姓生活的主要社会问题之一,对老百姓正常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另一方面,以政府融资平台为载体的筹资办法,也使政府负债一路飚升,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负债总额已远超地方一年可用财力的总和,有的地方甚至达到地方可用财力几年的总和。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地方财政目前的实际情况,几乎很少有地方不是“吃饭财政”,这就意味着,指望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来偿还这些负债,那是天方夜谭。也就是说,地方政府要偿还这些债务,唯一的通道就是土地运作。

    城市建设资金需要土地运作来筹集,偿还已形成的巨额政府债务也要土地运作来保证,在目前的土地政策环境下,有这个可能吗?相反,对包括欧盟在内的发达国家来说,尽管他们的政府债务也很沉重,政府债务占GDP的比重也高于我国,但是,他们偿还政府债务的主要资金渠道是政府财政。因为,相对精简的政府机构、公务员队伍,政府运行的成本不是很高,政府财政能够用于公共建设、债务偿还的能力很强,偿债的资金有保证,风险相对较小。

    如果我国各级财政也能够像发达国家的财政一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保持目前的政府负债水平,自然不会有太大的风险。问题在于,我国各级财政,特别是地方财政,很多地方连维持正常的运转都相当困难,该支持的公共事业都无资金保证,又如何具有偿还政府债务的能力呢?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再小的负债也是具有很大的风险的。

    更重要的,尽管地方政府已经负债累累,但是,大拆大建的热情一点没减,政府负债的冲动仍然十分强烈。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负债仍有可能快速上升,若没有控制措施,达到欧盟国家60%的控制线,只是时间问题。一旦达到这样的负债水平,风险随时都有可能爆发。

    所以,对政府负债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盲目乐观,一定要高度重视政府负债隐藏的风险,一方面,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政府负债的继续攀升,把政府负债控制在目前的水平之内;另一方面,要积极制定消化政府负债、化解政府负债风险的措施和办法,强制要求地方政府建立政府偿还债务预算,每年在财政预算内安排专项偿债资金,以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政府负债相关的制度和办法,将政府负债纳入到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使政府负债不再成为一种无序的行为。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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