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钱不赚反亏须引起重视

2012年01月16日 06:58   来源:京华时报    谭浩俊
    2011年CPI同比增幅达5.4%,远高于国家年初制定的4%“红线”。与3.5%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相比,意味着2011年在银行存入1万元,不但没有正收益,反而亏掉190元。

    钱存银行不嫌反亏的原因自然是利率太低,低过了物价涨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负利率。而利率低的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为了降低企业的负担。不过,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意在让居民让利、帮扶企业的低利率政策,在一系列不规范行为的影响下,出现了不合理的转移。

    首先,在信贷资金投放上,居民让利的存款大多被银行贷给了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商和一些国有大企业,而没有主要投向能够给居民就业和收入增长带来积极作用的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其次,银行对贷款利率的掌握上也是明显亏待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偏高,收取的各种中间费偏多。也就是说,居民在存款上的让利,并没能有效反哺给与其就业、收入工作联系密切的中小企业,继而给自己带来利益,而是给了与自己关系不大的行业和贷款主体,这显然是不公平的。此外,在利益分配上,我们的存款利率是死的,贷款利率却是活的,可以上浮。这就给了银行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特别在政策紧缩的情况下,这种裁量权就变成了银行与民争利最有效的手段。

    当前来看,虽然存钱不赚反亏,但把钱存在银行仍是多数居民不得已的选择,因为居民手中的现金缺少出路、缺少投资渠道。投股市,风险实在太大,中国的股市已经到了普通投资者每投必亏的地步;投房地产,则面临资金实力不够和政策受限等问题。在银行存款不赚反亏、投资渠道有限的情况下,一些民间资金选择了铤而走险,这正是高利贷等地下金融活跃的重要原因。

    正因如此,居民存款亏钱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方面,要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步伐,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虽然已对此作出了要求,但能否真正加快步伐还需要操作层面拿出更多的行动和办法;另一方面,要规范银行的经营行为,规范相关的政策规定,至少不能再让银行用损害储户和贷款主体利益的方式去赚钱。同时,要积极创造机会逐步改变银行业的垄断状态,更好地发挥银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作用。当然,加大价格控制力度、防止物价上涨,以及稳定股市、增加居民投资渠道等,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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