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幼儿园收费最好回归公益

2012年01月05日 14:58   来源:华西都市报   王传涛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幼儿园收费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定期公布”的原则;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07版)

    前段时间,《中国青年报》进行过一项调查显示,高达92.86%的人认为“上幼儿园难”,71.43%的人认为“非常难”。不难看出,规范幼儿园乱收费、高收费现象,已然迫在眉睫。此语境下,《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也就承载了许多公共期待。

    客观地说,《暂行办法》的出台,反映了有关部门整顿幼儿园乱收费的认真态度。其中一些规定,也能够在未来起到些许作用。但是,就最终效果而言,许多家长仍持怀疑态度,甚至有网友直接下了定论——入托难、入托贵问题,不可能单靠《暂行办法》就能解决好。

    理由有以下两个:其一,在义务教育阶段,大量中小学仍然存在择校费、赞助费等现象,学前教育也不可能药到病除;其二,市场决定需求,有时候择校费并非只是校方的责任,一些知名幼儿园,有着优于其他幼儿园的师资力量。对于许多家长而言,他们想通过缴择校费、赞助费的方式,让孩子进入学校。

    应该说,网友们的质疑不是没有道理。要让百姓们享受到真正的惠民政策,还需要落实到位才行。入托问题,不单是一个收费问题,而是关系到教育资源是否公平分配、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等方方面面的社会问题。

    规范收费,只是解决入托问题一个方法。除此之外,加大投入,让幼儿园回归公益,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回归公益是学前教育的大势所趋,不能因为当下的义务教育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就否定了义务教育的全部。要知道放眼全国,绝大部分中小学生,还是享受到了义务教育制度中的免费福利。因此,及早让学前教育也回归公益,才能为更多的孩子解决入托难入托贵的问题。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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