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节约用气, 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在广东、广西两省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国家制定的统一门站价格为最高上限价格,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机制。
在连续几年“气荒”之后,天然气价格改革终于破冰,并率先在粤桂两地试点,此举能取得什么样的经验,无疑值得关注。广东省物价局在昨天的官网上挂出消息称,根据新的定价机制测算,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到达广东的最高门站价格为2.74元/立方米,稍高于进口的澳大利亚LNG价格,但低于其他气源价格,价格具有比较优势,总体上不会增加用户负担。可是谁都知道,这个具有比较优势的价格也只是相对于目前的气价而言,当天然气价改全面启动后,能否再保持这个低价就另当别论了。因而,所谓的价改不会推高试点地区的气价,也只是暂时的,并不具有多大的参考意义。
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从公平公正角度而言,这有其合理性。但公众有理由担心,如果只放开出厂价,却不放开行业的市场,这种单纯的价格改革会否沦为垄断企业涨价的代名词?
这种担忧并不是杞人忧天,而是有石油价格改革的前车之鉴。在大量收购民营加油站,形成产、供、销的上下游一体化全产业链后,三大石油巨头利用垄断地位,不时以“油荒”为由,上调油价。目前的天然气上游开采和管网建设运营也大多集中于三大石油公司,特别是中石油形成了“一枝独秀”的局面。有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中石油运营着90%的天然气管道,2010年则供应了全国83%的天然气。可以说,不论是上游的开采,还是下游的管道运输,中石油具有绝对的垄断地位,其他天然气企业很难与其形成竞争。
在这样的垄断格局下,放开出厂价,让供需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实际交易价格,只会加大垄断企业的定价权,甚至很有可能推动天然气成为继石油之后的又一个暴利行业,因为处于弱势的消费者和下游使用燃气的企业,根本不具备和垄断者自主协商交易价的博弈能力。至于国家制定的“最高限价”,也很难让人对其抱以希望,如药品指导价反而成了涨价的名正言顺借口。
天然气价改的一个理由就是国产气价格低,进口气价格高,导致很多天然气企业进口气业务巨额亏损。可是发改委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11月,我国进口天然气为281亿立方米,只占国内消费总量的24.2%。换句话说,进口气占整个消费比例很小,鉴于天然气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原本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弥补亏损,而不应将这部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眼下,物价高企,民生负担不轻,在减税减负呼声不断之际,天然气价格改革会否推动气价上涨,加重民生负担,理当慎之又慎。
(责任编辑:王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