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经适房的好经念歪

2011年12月21日 07:06   来源:西安晚报   吴应海
    一套33万的经济适用房,是不是需要19万去装修?甘肃省酒泉市“祥和家园”小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仅是“是”,而且是“必须”。当地的杨女士通过摇号获得了这个小区的购买资格,正当全家人沉浸在幸运的喜悦中时,他们却被告知,要想入住,还要交一笔19万元的装修费。不然就必须放弃。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城市中低收入者只要获得经适房购买资格,就有权利去购买经适房,任何人都无权在房屋上附加任何购买条件。很显然,酒泉“祥和家园”小区要买经适房先交装修费的做法,不仅是一种霸王条件,更是一种侵权行为,理当叫停。

    那么,“祥和家园”小区为何敢公然以如此方式销售经适房呢?当然是“利”胆包天。一套经适房才33万元,而装修费居然高达19万元,占房款总数的58%,这太不正常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据杨女士介绍,所谓的装修,就是三个卧室贴木地板,有一面电视墙,厨房里有一台抽油烟机,有个龙头,还有个吊柜,然后卫生间里有一个太阳能,一个马桶,一个洗脸池,她找人估算了一下,如此装修的价格不会超过4万元。成本不足4万,却狮子大张口要收19万,这哪里是卖经适房啊。

    众所周知,经适房是指列入国家计划,由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为了确保经适房价格能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譬如免征经适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商业网点建设费以及契税,减半征收水电增客费等各种税费,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并明确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费只限于1%—3%,市场利润不得超过3%。

    可谁曾想到,国家所做的这么多努力,竟然在经适房的“最后一公里”——销售环节,被别有用心者使了坏,这怎不令人沮丧和愤怒。

    看来,有必要对经适房的销售行为进行详细规范,并加大检查和惩处的力度,不能让经适房的好经在“最后一公里”被念歪。

    (作者系职员)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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