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指向“幸福橄榄”

2011年12月15日 09:13   来源:西安晚报   张遇哲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把扩大内需的重点更多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上来。(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2版)

    作为10年来最晚的一次会期,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备受关注。如果说,继续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坚持房地产调控的“定调”早已在意料之中,那么“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提法则让人眼前一亮。继今年4月温家宝总理在《求是》杂志发表署名文章,提出“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之后,“中等收入者”再次明确进入中央政策视野,这也让幸福的“橄榄型社会”变得更加可期。

    “橄榄型”社会,是指社会阶层结构如同橄榄“两头小,中间大”,即极富极贫的很少,中间阶层相当庞大。社会学认为,中等收入阶层所承载的调节贫富分化、缓冲社会利益冲突的功能,对于实现社会良性运行与和谐具有重要作用。相比之下,我国此前的社会结构状况是“金字塔型”,中低收入的占大多数,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贫富分化严重。只有下大力气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改“金字塔型”为“橄榄型”社会结构,才能解决这个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这句话看似简单,内涵却很丰富。如何真正培育出“幸福橄榄”,至少应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

    流动的“橄榄”。橄榄型社会不应是一个僵化的阶层结构,与提高中产阶层比例相比,一个相对畅通的社会流动渠道更为重要。唯有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看到拾级而上的希望,才能舒缓贫富差距蕴蓄的对立情绪,以及由此衍生的系列社会问题。在这方面,政府所要做的就是提供阶层流动“引擎”和“平台”。比如,通过发展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让农民工通过不断学习,成为中级以上的技术工人,继而成为中等收入者;再比如,提供优惠政策,鼓励自主创新、自主创业,让人才资源的智力优势得到充分施展,更多创造财富。

    轻松的“橄榄”。时下,收入相对不低、支出相对较高、生活压力较大、缺乏安全感正在成为中国中产阶层的缩影。《2010年北京社会建设分析报告》指出,约有七成北京中产阶层成为“房奴”和“车奴”。打造“幸福橄榄”,不只是一个收入分配问题,更关系到经济宏观调控大局;不只是提高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更要减轻中产阶层的经济负担。一方面,要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降低相应档线缴税比例,遏制税收杠杆“逆调节”现象;另一方面,加强对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的调控,缓解中产阶层的生活压力。

    有责任的“橄榄”。我们不仅需要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更需要培育一个心态稳定、对个人生活具有较高满意度、对社会具有责任感的中间阶层。对于中产阶层而言,应塑造良好的公德意识及公民修养,热心公共事务和慈善事业;对于政府部门而言,需要“创造条件让群众批评”,引导中产阶层参与国家管理,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作者系职员)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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