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于上周六在“2011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透露,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将使国企向两个方向集中,未来会逐渐形成两种不同类型国企:公益型国企和竞争型国企。他表示,一方面,要防止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公众利益,另一方面,国企将承担破产退出的风险。
邵宁副主任透露的消息,对国企发展和国有资产监管具有“风向标”意义。目前,垄断企业特别是垄断国企与民争利、损害公众利益,在经济产业链蛋糕分得过多,一头成为通胀祸首之一,另一头挤压民营企业、民间投资生存空间的问题日益突出。防止企业利用其垄断地位损害公众利益的出路何在?遏制垄断性企业对整个经济活力扼杀、效率损失的路在何方?
公益型国企的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邵宁副主任给出了四个特征,列举了“在中央层面包括如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而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业”。国家主管部门已经痛感垄断性国企存在和带来的严重问题,着手用改革的办法寻找出路、解决问题,特别是把关系经济和民生基础性产品企业,具有垄断性质、国家定价和经常性享受亏损财政补贴的国企拟改为公益型国企,这种胆略和思路值得赞赏。
防止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大型央企利用垄断地位损害公众利益,出路和视野不妨放宽一些。至少有三条出路:首先,维护现有格局不动,在政府定价上做足文章。国企利用垄断地位侵害公众利益往往表现在垄断价格上,只要国家在定价上不过度考虑垄断企业内部效益,而是主要考虑社会效益,问题就解决了一半。据统计,三大石油石化垄断企业年利润已经达到近2000亿元,但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已经超过了美国,支撑如此之高利润的是畸高的油价。这也说明国家在成品油定价上有大幅下调的空间。也就是说,只要掌控定价权的国家能够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定价目的,那么,国企利用垄断地位损害公众利益就很难得逞。
其次,就是放开市场、打破垄断。这既符合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也能从根本上防止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公众利益,更是长远和根本之路。道理很简单,一些企业损害公众利益的“特权”是垄断,将垄断特权铲除后就从根本上消除了损害公众利益的现象。特别是石油石化在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市场开放程度比现在高许多,竞争格局已经形成,可惜后来慢慢将市场收到目前的三大垄断企业之手。石油石化、通讯行业都完全可以放开市场、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市场越开放、竞争程度越高,公众和消费者受益越大。
最后,就是按照公益型国企和竞争型国企路子改革,这个路子的优点是比较稳妥,安全性高,弊端是可能出现效率损失,若把握不好容易滋生腐败现象。但是,改总比不改好。关键在于,对于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基本条件的垄断国企,不能让其利润过高。垄断国企应以社会效益为主,加大其公益属性,不过分追求利润,对遏制通胀、关注民生、给民营私企释放发展空间都有好处。从当前我国经济回调的形势看,垄断国企让利于市场、让利于民迫在眉睫。
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公益型国企还是竞争型国企,特别是金融国有企业,必须站在改革收入分配高度,解决员工薪酬待遇特别是高管人员薪酬待遇过高问题。如果国企员工的职业感稳定、社会保障健全、竞争性较弱,收入待遇就不应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如果竞争激烈、职业稳定感差、职业风险大,收入待遇就可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长期以来,国企员工职业感稳定、社会保障健全、竞争性较弱,同时收入待遇普遍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如此“两头都占”容易加剧社会就业失衡,使社会既没有效率也失去公平,由此容易激化矛盾、放大社会不公。这种局面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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