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环保为何给企业打掩护

2011年12月09日 07:29   来源:长江日报   耿海军
    江西德兴市多家矿山企业排污,祸及下游数十万群众,矿山企业和环保部门却将责任推给历史。只要今天的矿区污染问题得不到解决,就是当地环保部门最大的失职。环保部门与污染企业穿一条裤子,则更是令人气愤,这已经不是失职的问题,而是环保部门的渎职。

    身为环保部门的一员,近年来,我目睹了很多环境治理领域的怪状。当前环保部门与污染企业存在微妙关系。污染企业既是环境执法对象,也是环保部门创收的“费源”。在不少地方,环保经费与排污费直接挂钩,地方财政一般按30%比例返还排污费提成。如此,只要环保部门懂得“放水养鱼”,就能收更多排污费,继而单位福利和行政开支也会更宽裕。

    基于这个因素,只要污染企业“懂事”,愿意缴纳排污费,不少地方环保部门就会千方百计帮助其摆平各种压力。比如前不久湖南某县一家企业超标排污影响长江水质,惊动省城党报。当地环保局一方面指导企业赶紧调水冲污,另一方面请来宣传部门“灭火”。经过一番工作,省报记者相信了企业整改的“诚意”,最终撤了新闻稿,企业事后也识趣地向环保部门缴纳了丰厚的排污费。

    “排污费”不是“保护费”。不管德兴的铜矿每年缴纳多少排污费,作为当地环境管理与执法机构,绝不能因此对企业的任意排污视若未见,更不能帮助污染企业遮掩,把责任全部推给历史。否则,这样的环保局要了何益?

(责任编辑:王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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