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历史”惹的祸

2011年12月08日 15:42   来源:长江日报   惠铭生
    农田抛荒,癌症高发……在江西德兴市,江西铜业集团下属的多家矿山企业,多年将工业废水排入乐安河,祸及下游数十万群众。面对群众质疑,排污企业仍依据20年前一次调查结论的标准赔偿,摊到受害群众手上,人均不足一元。(12月7日新华社)

    沿岸数十万群众深受乐安河污染之苦,但当地矿山企业和环保部门却异口同声,将主要责任推到“历史”头上。理由是:德兴早在唐宋年间就有采铜历史,污染主要是由于历代废弃的采矿区产生的,现代企业不应代历史受过。

    污染灾难,原来是“历史”惹的祸!如此胡搅蛮缠的推诿之词,让人啧啧称奇。机关出“丑闻”,就推卸给“农民工”;工程出安全事故,就拿“天气”当遮羞布,甚至编出“破坏性实验”的理由。如今,环境被严重污染,竟然搬出“老祖宗”、用“历史”为自己卸责。

    是的,德兴早在唐宋年间就有采铜历史,但那时规模小、污染轻;退一步讲,即便有历史的成因,当地也有义务去改善环境,最起码不应该去变本加厉地污染环境。更何况,现在污染之灾,归根结底是因为过度开发矿藏而轻治理所造成的。

    当地有关部门和污染大户似乎“吃定”了历史,不仅将污染之因推卸给历史,甚至连赔偿数额过低也归结为历史。乐安河流域被污染,包括相关污染大户也有赔偿,但赔偿数额每年18万元,这对于受污染影响的40多万人来说,人均还不到1块钱。与污染造成的巨大损失相比,排污企业仅有的赔偿,依据的竟是20年前的一次调查结果,只有区区18万余元。很显然,花钱买排污、低赔偿,过错还是“历史”。

    一言以蔽之,环境污染千错万错,都是“历史”的错,就是污染企业和监管部门没有错。既然无错,何来整治环境?何来合理赔偿百姓损失?百姓要抱怨,只能迁罪老祖宗吧!这,就是当地污染企业和官员的霸道逻辑。

    其实,污染之灾,谁之祸?我们从一些官员的嘴里听得明白。德兴市环保局一官员说:“企业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是可以做到的,但所需的投入太大。”江西省环保厅厅长邓兴明说:“由于基层环保部门隶属当地政府,必然要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目标开展工作,而有的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仍在上污染项目。”原来,污染之灾,不过是企业唯利是图、官方追求政绩这两根枯藤上结的“苦瓜”而已。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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